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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醉乡 (二 下)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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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功兄收集猎物,我去帮帮阿思蓝他们!”李旭心虚,偷偷地伸了下舌头,拔马便走。他已经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没自己那两箭,切掉脖子部分后,四个人可以收获两张完好的驴皮。多了自己那两箭,驴皮上就多了两个大窟窿,再也不值钱了。

没等他再次追上驴群,阿思蓝等人已经策马回转。并排走在前头的杜尔和拔细弥二人非常吃力地拎着一头野驴,个头看上去差不多有小牛犊大。而阿思蓝和萼跌泰两个则共了一骑,另一匹马完全让给了猎物。马背上那头野驴看上去就像李旭求学时骑的青花骡子般大小,压得战马不断打响鼻抗议。

“嗷——―”小狼甘罗迎风出一声长嚎。几滴驴血从它嘴边滴下,落在雪地上,绽开两团耀眼的红。

“圣狼就是圣狼,我和萼尔泰把这头畜生逼出了队伍,还没等用箭射它。圣狼已经扑上去一口咬住了它的喉咙!”阿思蓝连声赞叹甘罗的勇敢。草原上故老相传,银狼出现的地方会带来收获和好运,今天他亲眼见证了此言非虚。如果没有甘罗,野驴不可能那么快被惊散了群。虽然猎物的生命最终还是由自己一箭而结束,但刚刚长出牙齿的狼崽已经敢攻击身体大过它十倍的野驴,这是任何牧犬不可能拥有的勇气。

“还不是倚仗阿思蓝兄弟的猎技高明,它么……?”李旭笑着看了一眼甘罗,想用一句狗仗人势来评价。猛然间又想起了小东西是部族眼里的圣物,强忍着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

聪明的甘罗却仿佛已经从李旭目光中猜到了他想说什么,呜咽了几声,不依不饶地去用鼻子蹭李旭的坐骑。那坐骑见了小狼的血口,吓得连蹦带跳,差点儿把李旭摔下马背去。

“好了,好了,甘罗,咱们别闹了。”李旭怕坐骑受惊踢伤了狼崽,赶紧求饶。甘罗得意地横了它一眼,晃晃脑袋,转身去找陶阔脱思要吃食。

李旭摇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自从来到苏啜部,他和甘罗的主从地位完全调了个。在霫人眼里,银狼是长生天派来的圣物,而他只是长生天暗中安排给银狼的侍卫,身份要比甘罗低得多。至于在蛮族丫头陶阔脱丝眼中,他和甘罗的地位更不能并提。

八个人打了四头野驴,今天的收获已经出乎预料,所以大伙也不贪多,先在湖边找了几块可以避风的大石头暂时驻扎下来,然后从幼驴身上割了块肉给甘罗充饥。而人吃不得生肉,又找不到干柴,只好就着积雪啃几口又冷又硬的奶豆腐欺骗肠胃。

待所有人缓过了点儿力气,阿思蓝和杜尔立刻开始着手分割猎物。此地距离部落甚远,把整头野驴拉回去炫耀的主意肯定行不通。趁着猎物还没被寒风冻僵,把驴皮驴肉割下来放在马背上带走是大伙唯一的选择。而带不完的脑袋、骨头和内脏,就只能便宜附近的那些猛兽了。

“今天晚上到我的毡包里喝酒,大伙谁也不准推辞!”杜尔用血淋淋的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累出来的汗,大声宣布。

“脏鬼杜尔,你洗过手了吗,就去割肉?”陶阔脱丝皱着眉头追问。

“肯定――没洗,今天我用手抓过的第一块肉做了记号,让我老婆煮了直接放在你碗里!”杜尔伸着红红的手指,故意逗陶阔脱丝生气。

少女做了一个恶心的表情,转身走了开去。杜尔终于击败了一次小魔头,心中大乐。一边手脚麻利地割着肉,一边哼起了歌来。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过了一会儿,阿思蓝、李旭等人也加入了合唱。徐大眼人聪明,最近半个月又日日与长老们交流,突厥语进步神,很快也跟着曲调哼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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