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56节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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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找不到发泄的借口。毕竟人家对大伙有救命之恩,并且没用刀子逼着任何人留下。至于有人经不住红颜祸水的诱惑,那是他们自己的定力太差和王洵这个顶头上司约束力太弱的问题,半点都怪不到老狐狸头上。

石怀义对语言的理解能力恰恰与他的姓氏相吻合,迟钝到了极点。笑了笑,继续替自己人谦虚,“不用,咱们楼兰人对待朋友,向来是倾尽所有。其实即便没康老这句话,大伙也会拿你们当亲兄弟看!”

“是啊,亲兄弟。比亲兄弟还亲!”王洵被弄得没有半点儿脾气,只好悻悻回应。亲兄弟,我的就是你的,你的还是你的。几十大车兵器都兵不血刃地给你送到手上了,还能不是亲兄弟么?

石怀义笑了笑,很高兴王洵能这样形容双方的关系。“王兄弟请走这边,小心脚下,阿斯兰喜欢到处刨土坑!”

话音刚落,一只七尺多长的黄毛大狗突然从人群中窜了出来,一跃扑向他的肩膀。石怀义被扑得向后退了半步,然后双手握住搭在自己肩膀上的狗爪子,“好了,好了,咱们阿斯兰最有本事了,从不四处给人挖陷阱。乖,别乱舔,去跟客人打个招呼!”

仿佛能听懂他的吩咐。黄毛大狗从他的肩膀上转过半个头来,冲着王洵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温润的目光中充满了好奇。

好一头猎獒。尽管在长安城中,见惯了天下名犬,王洵还是忍不住打心底发出一声惊叹。眼前这个大家伙,可比公子王孙们用来赌赛的那些名种好得太多了,头颅足足有笆斗般大。长吻直咧至耳,上下颚张开,口中能吞下半个牛头。露在唇外的獠牙寒光四射,仿佛一把刚刚开了刃的匕首。更难得的是狗颈部那圈厚厚的长毛,金灿灿,亮闪闪,完全抖开,活脱一头跨海而来的狮子。

“去,你这懒家伙。向客人行个礼,然后头前带路!”石怀义朝大狗阿斯兰背上拍了一记,再次笑呵呵地命令。

阿斯兰又哼哼了几声,很不情愿地从他的怀里跳下来。转向王洵面前,伸出一只前爪。这么聪明的一只猎獒面前,王洵立刻收起了所有防范,伸出手去,跟阿斯兰的前爪握了握,然后笑着自我介绍,“我叫王洵,长安来的王洵。你知道怎么去酒馆么?头前带路,待会儿我请你吃肉!”

大狗很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抽出爪子,转身向不远处的一座脏兮兮的大帐篷跑去。跑到帐篷口,冲着里边“汪,汪,汪,汪!”叫了几声,然后又得意洋洋地跑了回来,转身走在了王洵面前。

憨态可掬的模样,立刻引发了一阵轻笑。笑过之后,王洵和石怀义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就被拉得很近,一边走,一边杂七杂八地闲聊了起来。

“王大哥也养过狗么?我听我娘说,长安城大长老们家中,收集了几乎天下最有名的犬种!”隔阂被抛开后,石怀义眼中充满了对未知世界的好奇。

“长安城的大长老们兴趣很杂!”尽管有些词感觉很别扭,王洵还是迁就了对方,“有人喜欢养马,有人喜欢养狗,还有人喜欢收集宝刀宝剑。但我见过一个大长老,家里养了三百多头名犬,但是,没一头及得上阿斯兰!”

“那他们一定很有钱。要不然,养不起那么多!”石怀义眨巴眨巴眼睛,无法想象三百多头像阿斯蓝一样的大狗每天要用多少肉来喂,“我光养阿斯蓝一个,就快养不起了。没办法,只好让他来驼子叔这里帮忙。自己给自己挣肉骨头吃!”

“怪不得它认得酒馆怎么走!”王洵开心的笑了起来,一半为阿斯蓝的聪明,另外一半为石怀义的坦诚。如果换了他自己,肯定不会承认手头紧。特别是在情敌面前,咬着牙,也得打肿脸充胖子。

说话间,二人一狗已经走到了毡帐门口。里边正在吃酒的人见到石怀义,都笑着站了起来,热情地发出邀请,“小石头,到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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