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新笔下文学】地址:www.bixiabook.cc
束縛宋明修的繩子。隨後宋明修的床上多出一袋殷紅的血漿。
宋明修立刻抓起,送到嘴邊,兩顆獠牙咬破袋子,迫不及待的開始吸取,和那個人指尖的血液味道一樣。
血袋見底,宋明修也漸漸恢復神智,不再是那個為了鮮血瘋魔的嗜血狂徒。
「這就是鮮血的味道」宋明修看著自己手裡乾乾淨淨的血袋,直覺不可思議。僅僅在離開家的第三天,他就嘗到了渴望了二十五年的東西。
第四章 記住飼主的名字,這是你首先需要做的
「老闆請您飯廳一聚。」女傭將一套齊整的衣服放到宋明修身旁,隨即退到屋外。
宋明修看著眼前的衣服,好像想起點兒什麼。
「我艹!」宋明修傻了,「我是不是賣身了!」
宋明修接著給了自己一個不是那麼響亮的耳巴子,「宋明修,你太沒出息了,居然為了一口糧,把自己給賣了!」
宋明修長嘆一口氣,對自己未來的血族生涯擔憂。
血族的第一口鮮血很重要。
關鍵看誰主動。誰主動,誰就擁有絕對權威,不夠主動那個人就活該淪為對方跟腳狗。
現在很明顯,宋明修是後者。
而且現在就算是顧寒攆他走,他也不敢走,因為血族一旦沾染血腥,就必須每周至少喝一次那人的鮮血,除非飼主死去,否者就會氣竭而亡!
宋明修氣得撓頭,不過反過來想自己好像也不是很虧,畢竟顧寒人是帥的,血也是香的。而且他宋明修天生就不任人拿捏的脾氣,以後誰欺負誰還不一定呢!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