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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有多少金条,只是随手拿了三根,剩下的又原封不动的给他放回了那个坑里。
“我怎么说也叫了你这么多年的爹,拿你三根金条不过分吧?”刘广福把金条在刘海中眼前晃了晃,示意自己就拿了三根。
“不,不过分。”刘海中还能说什么?能只拿三根没给他包圆儿他就烧高香了。
“那行了,咱们谁都不欠谁的了,我走了。”说完,刘广福就起身,从窗帘的缝隙里看了看,趁着院里没人,一个闪身,就出了家门。
如今,拿了刘海中钱和金条的他,心里多少有了点儿底了。出了四合院的大门,他就学着路上那些人走路的状态,悠悠达达的快速朝着前方前进。
为什么是朝前方前进呢?因为他哪里认识路啊,无论朝哪里走,对他来讲,都是前方。
不过他这条路还真是走对了,没用多长时间,他就走出了京城城区。
到了野外,这就让他有了很大的安全感。可能是坐牢时间太久了,此时看到这四周的旷野,他感觉呼吸到的空气都带着自由的味道。
简单的辨别了一下方向,他就朝着北边跑去。北方是山,这个时候的他,对山区有着一种由衷的喜欢。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战士,一个战士,只有在丛林里,才能得到最大的安全感。
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他也赶到了附近的山区。
避开村子,他一个人就独自上了山。
好歹也当过几年的兵,野外生存那是必备的技能。随手做了几个套子,放在了有兔子经过的地方,没等到天黑,他就收获了两只野兔。
从刘海中家里出来的时候,他从他家揣了一把小刀,还有绳子和一包盐。
刀是削水果的那种小刀,刀刃也就十公分不到的样子,不过用料很扎实,估计是用什么工具刀改装的。盐虽然不多,但省着用的话,够他在野外生存个把月没啥问题。
找了个隐蔽的山坳,他这才开始生火。
费了点儿功夫,把火点燃了,把剥了皮的兔子架上去烤着。又从石头缝里,采集了一些水喝掉,这才有时间寻思今天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一切。
早上的时候,按部就班的起床,然后是体能训练,接着去餐厅吃饭。
然后,路易斯这个雇主,非要在整个城市都陷入暴动的时间里,去取什么资料。
刘广福是一万个不想跟着。可是没办法啊,收了人家的钱,当然要为人家做事。他们是安保公司的人,人家雇主要的就是他们用生命来保护自己。
所以说,雇佣兵或者战斗安保人员,才是最有契约精神的人,他们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安全去履行自己的职责。
想远了!后来怎么回事儿来着?
哦,对了,路上遇上枪战了,两边人都朝他们这个方向开枪,都把自己当成对方的援军了。
再然后,他们的车队停了下来。这种时候,没人听你说话了,一切的一切都得等打完了仗再说。
他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射击阵地,还没等他开上几枪呢,一颗不知道是谁扔过来的手雷,就在他附近爆炸了。
回忆到了这里,就戛然而止,再也回想不起什么了。
可是自己怎么就穿越时空了呢?还莫名其妙的到了这样的一个世界,这样的一个家庭!
他这个时候已经确认了,那个胖子说不定真的是这个时空的父亲。不过做父亲的这么打儿子,那在任何国家,都是犯法的吧?
刘广福发现自己的只要一想到那个胖子,心里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索性,不想他了。
给架在火堆上的兔子翻了个身,刘广福就继续努力的回忆自己能回忆起来的一切。只不过那些记忆仿佛变得很遥远,让他始终都有种抓不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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