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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吃着香喷喷的红薯,喝着北冰洋汽水。
“妈,这烤红薯真好吃,汽水也好喝!这么晚了,您上哪儿买的啊?”
昏黄的灯光将陈秀蓉的面容照得格外柔和,她的唇角微微扬起,笑容温婉,“回来的路上跟你俞叔叔一起去买的。”
“俞叔叔!”林小婉的眼睛都亮了,“这是俞叔叔给我们买的吗?他对我们可真好,就像爸爸一样!”
听见林小婉这么说,陈秀蓉的笑意更加藏不住了。可不是吗?俞振发对她好,对两个孩子也好,只要她再努力一下,再加把劲,或许他就真的来这个家当男主人了!
到时候,她就再也不必过吃了这一顿没下一顿的日子。
两个孩子坐在桌前吃这难得的一顿夜宵,陈秀蓉去洗了把脸,掏出蛤蜊油抹着自己的脸。
“姐,这汽水真好喝,以后每天都能喝吗?”
“那可不?妈都答应我们了,只要我们的嘴巴甜一点,俞叔叔早晚会成为我们的爸爸!”
“可是——可是俞叔叔不是我们的爸爸!”林小辉失落地别过脸去,“我有自己的爸爸,为什么要认别的叔叔做爸爸?”
“你傻不傻?咱爸早就死了!行行行,你不认俞叔叔这个爸爸,那就别吃他的烤红薯啦!缺心眼!”
林小婉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去抢他手中的红薯。
林小辉涨红了脸,一只手紧紧抓着油纸包的红薯不撒手。
两个孩子争来抢去,陈秀蓉也没多理,只当童言无忌,双目直勾勾地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年纪是大了,却风韵犹存,这张脸是她的武器,温柔似水的性子是她的武器,现在所拥有的工作也是她的武器,无论如何,她也得加快自己的脚步,让俞振发快点上钩!
第二十四章重遇林清
第二十四章重遇林清
陈秀蓉是怎么样想的,俞锦绣根本就不在意,她只知道,凡事都不能操之过急。
即便她现在的工作根本没办法让她赚几个钱,但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该完成的工作,还是得完成。
下班之后,詹妮使了个眼色,她就知道了,这是要约她去买衣服呢。
想到那天把自行车骑得像是在飙车,俞锦绣就想笑,这一次,两个人学聪明了,手挽着手,步行去了清玄街。
到了常去的店里,詹妮和俞锦绣就开始选衣服,老板娘笑着走了过来,“两个小姑娘又来啦。”
俞锦绣抬起眸,只需一眼,就再一次被年轻时的林清惊艳。
林清的眉毛细细弯弯的,双眸如水,水汪汪的眼中隐着明月或是星辰。她经常笑,笑意却只是在唇角扬着,看起来清清冷冷,与这家小店,或者说与这个时代显得格格不入。林清很美,她的美浓墨重彩,特立独行。
这家店的店主,与俞锦绣有着不解之缘,她笑着点点头,还没说话,詹妮已经先开口了,“林清姐,明天俞锦绣要上台主持,你给她选一身好看的衣服吧!别的不说,至少要让渣男和他现在的女朋友气得跳脚!”
林清的话不多,眼中却带着诧异,微微一笑,就从一叠叠衣架里抽了几件剪裁精致的连衣裙。
“主持呀?”她拎着衣服在俞锦绣身前比了比,把她扎得整整齐齐的马尾揉松散了些。
俞锦绣点点头,又摇摇头,“就是一个小型的联谊会,不用穿着太隆重。”
到底是一家小服装店,虽然够时髦,但是这些年顾客的需求有限,林清当然不会进些华丽奢贵的衣服来卖。俞锦绣把要求说了,就没再左右闲逛,她知道以林清的审美,一定可以给她挑选最适合她个人气质的衣服。
不光光是现在,往后的二十多年,俞锦绣都是在这家店买衣服的。即便后来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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