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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追捕,過河!(修改)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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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30日上午9點,遠赴巫山的一路調查組傳來消息,經過調查組刑偵人員的現場勘測,確定了以下事實:

1,死者系頭部近距離中彈而死。子彈從死者前額射入,從後腦勺穿出。

2,死者死時,仍被手銬烤著。通過檢查手銬上面的編碼,確定為犧牲民警李揚所有。

3,現場發現指紋若干。經巫山縣警局檢驗科檢驗並與什市調查組這邊提供的樣本比對,發現的所有指紋系死者羅思建和譚茹所有。

4,發現髮絲,血液,碎皮,乾涸的斑跡若干,目前正在等待dna檢驗結果。

而這時,通過調閱從什市到巫山的沿途高速公路收費處的監控錄像,發現,的確有一輛掛川f的晶灰色寶馬於6月28日清晨,一路從德市,經西都,雙慶,最後到達了雙慶境內的巫山縣。

從所拍攝的影像可以看出:寶馬車內,只有一個駕駛人員。沿路四五個攝像頭都拍攝下了兇手的影像,不過,碰巧不巧的是,每當靠近收費站時,兇手都有意無意的用戴著白手套的手遮住面部。而當兇手繳費的時候,駕駛室旁的車窗,也只開了一條僅僅可以伸出手臂的縫隙。由於車窗貼有反光膜,懸掛在收費站上的攝像頭難以拍下兇手的面部影像。

位於西都總部的聯合調查組,在綜合分析了兩路人馬所提供的證據後,認為兇手是一位經驗豐富,具有極強反偵察能力,異常冷靜、狡猾而又殘忍的老犯,慣犯。

而總總跡象表明,兇手行事,殺伐果決,反應靈敏,不拖泥帶水,所以絕不可能是一位初出茅廬的初哥。這也差不多間接的否定了雙慶方面猜測的,兇手是6·25殺pl案的同犯。

不過,不管兩件驚天大案是不是同一人所為,目前擺在雙慶和西都警方面前最重要就是如何儘快將兇手捉拿歸案,給各級領導和全國人民一個交代。

通過分析各種證據,調查組認為兇手在棄車毀屍之後,有兩種逃脫的可能:

一種是搭乘路上的便車,進入巫山縣城,然後通過城市便利的交通,逃亡其他城市,就像兇手當初從新都,到什市,再到德市,然後一路輾轉逃到巫山。

另外一種就是暫時進入附近的山中,隱藏起來,等避過警方的風頭之後再出去。

調查組認為,兇手很可能走的是前一種逃亡方式。因為一來叢林兇險,苦寒,沒有受過專門叢林訓練的普通人很難長期生存下去;二來兇手前後洗劫了至少四人,搜刮資金估計至少過萬,有槍有錢,更能壯兇犯的膽,沒必要進山去當野人。

不過,在進一步的證據出來之前,調查組並不敢肯定兇手到底會採取哪種逃亡方式。所以,也只得將大軍分成大小兩路,分開進行追捕。

人多的一路人員搜索以巫山為中心的城市。由於從案發到現在已經接近40個小時,追捕人員不得不將搜索範圍擴大到雙慶和與之接壤的湖北兩地的各大小城市,在各交通要道,如機場港口,車站碼頭等地點布控,嚴加盤查。至於酒店賓館,洗腳城,按摩房,更是檢查的重中之重。

人少的一路約一千人則撒種子一樣撒向附近廣袤的大山,搜索著兇手的蹤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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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歡沿著山間的溪水,一路向西。或許因為有溪水的關係,總的說來,路不難走,也沒遇到什麼危險的野生動物,除了一條在溪邊飲水的,黑麻黑麻的蛇,被王歡用一個石頭擊中尾巴給驚走了。

越往前走,水面越寬,水流越緩,眼前也越來越開闊。從常識中得知,這是海拔越來越低的緣故。

雖然沒有遇見人,但隨著地勢越來越平坦,王歡也不禁開始有些擔心,擔心前面是否是有人區,或者是附近的某個景點。對現在的王歡來說,他寧願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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