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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手槍,兩個按滿子彈的彈夾,一把警用格鬥匕首。
又用腳丈量了一下高小義的身高,感覺跟自己差不多高矮,於是脫下高小義的作戰服,將褲子和靴子穿在了自己的身上;而高小義的衣服因為中過幾彈,一些地方被打爛了,王歡並沒有將其脫下來,而是走到賈亮的身邊,拔了他的作戰服和防彈戰術背心。
換了一身特p反恐裝備的王歡正了正頭上的凱夫拉反彈頭盔,系上下巴處的系帶,原地跳了跳,伸腿伸腳打了幾拳,感覺是相當的不錯。
「不愧是精英的裝備,納稅人的錢沒白花!」王歡暗自讚嘆道。
將繳獲的兩把93自動手槍按滿子彈,關上保險後插入大腿處的槍套,然後站直,雙手下垂,心中暗自喊了聲:
「射擊手,準備好了嗎?」
「準備好了!」另一個聲音回答。
於是,只見黑夜中兩隻完美無缺的玉手如閃電般迅速拔槍,抬槍,扣扳機,整套動作酣暢淋漓,迅捷無比,如果有人計時的話,肯定會吃驚的發現:
竟然還不到002秒。
王歡的兩個食指穿進手槍的機括,手腕一震,耍了耍槍花。剛才點殺高小義的7槍,讓王歡對93手槍的后座力已經完全適應了,對於整個槍的控制,也達到了一般人即便練一輩子都難以企及的高度。他想,如果現在面對高小義再來一次的話,那麼他百分之百的有那個信心可以一槍暴其頭。
畢竟,與控制一把小而薄的飛刀相比,握住槍直接扣扳機的難度要小得多得多。
甚覺滿意的王歡把兩隻槍插回槍套。4個彈夾則放入胸口戰術背心的口袋內,3個滿彈匣,一個只剩下了2發。
於是,到目前為止,王歡有了3把93手槍(含裝滿子彈的彈匣),6個備用彈匣,其中5個全滿,一個還剩2發,共計子彈122發。
最後王歡拾起了從外面撿到的警用狙擊弩和88狙擊步槍。狙擊弩是個好東西,可以百米之內殺人於無形。但王歡手中已經有了50米內例無虛發的飛刀,那麼狙擊弩的用處對他來說就有些畫蛇添足了,而且太大,不便於攜帶,弩箭也不容易補充。於是,王歡放棄了將狙擊弩帶走的打算。
而88狙擊步槍王歡就不打算放過了。這可是個好東西,七八百米外可取人首級,一般人哪裡有可能搞到手?所以,雖然笨重,備用彈藥也只有20發,給王歡帶來不少負擔,他還是決定帶著這把遠程武器。至少,當後面的追蹤者得知他手中有了狙擊槍,會讓他們更加顧忌不是?
剛才的槍戰,前後十幾聲槍響,讓王歡明白,肯定會引起地上兩人同夥的注意。五頂帳篷,他可不認為會只住了地上這兩個。至於為什麼只有這兩人跟到了這邊,那肯定是幾人分頭追擊去了。
王歡並不知道地上兩人的同夥是什麼時候分開追擊自己的,現在距離自己還有多遠。所以,在將兩人里里外外全部搜颳了一遍之後,他決定馬上離開這個是非之地,雖然現在才是深夜12點,夜間行路多有不便,但為了以防萬一,離開,是目前最好的選擇。
不過,在離開之前,王歡做了些收尾的工作。首先是將高小義和賈亮二人的屍首拖出洞外,從半山腰滾下山去,然後搬開小洞前的石頭,給銀毛小狗留出通道。雖然對已經死去的兩人沒有什麼好感,但作為同類,王歡還是不想兩人的屍首被銀毛小狗歸家的父母吃掉。
最後,在離開之前,王歡用樹枝、雜草將山洞擋個嚴實,避免有人從外面發現,給銀毛小狗帶來無妄之災。
做完了這一切之後,王歡背上背包,看了看腕錶上的指南針,繼續朝著神農架的深處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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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法西絲,王笑,日行一善-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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