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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醉猫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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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南天原本是不准备教霍云龙功夫的,因为他的杀气太重,学会绝世剑术那还了得。是他几乎以死相逼才让他碰那把剑的。但是现在想不教他不行,这小子学剑看来是天意了。天予不取,反受其咎的道理,身为幻界剑仙的林南天怎么会不懂。

何况那剑诀已经是印在他的灵魂上,他若坚持不教,就凭那小子的个性肯定就要自己去强行修炼。到时候他万一运功不畅,导致走火入魔,倒是害了那孩子,更对不起昔日的友人。

所以林南天就让他从基础学起,不到关键的时候不能使用总纲的东西,这样做一则为了他的安全着想,二则想着他要是吃不住苦,没准哪一天他就放弃了。

没有想到这小子竟然真的踏踏实实的练了起来,往日阴郁不讨喜的性格也收敛了许多,更令林南天惊喜的是这小子体质尤其适合修炼这门尚未完成就已经能力压剑魔姚天启的无双剑术。这也是林南天为什么要将自己最看重的剑神宗的未来交给他的原因。

如果说叶蛮天资平平,甚至是毫无亮点,那他就是天赋秉异,青出于蓝。但是这位前途远大,有着让人惊羡的天赋的未来剑神宗宗主,可能是因为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缘故,早早的被名为剑魔的死神盯上了。

七年啊。原先他给自己的时间虽然不宽裕,但是也足够他完成复仇计划。而这回他必须逼自己更狠才行。他慢慢睁开眼睛,嘴里喃喃的说道,“七年。”他的手突然的攥紧,全身的骨骼发出了一连串的爆响。这时候的屋里也充满了磅礴的杀气。

幻界历977年秋,霍云龙三人来到了胤国的边境,开始了一段血与火,阴谋与背叛,铁血与柔情的征程,也最终导致三人走向了各自不同的道路。

再说胤国东南部的一处偏僻小镇,镇子倒不是很出名,叫梅子镇。但是镇子上盛产的梅子酿的酒倒是非常的有名,当然跟那些进贡给龙渊城的那些琼浆玉液自然是没办法比的。可便宜也有便宜的好处,这酒就是因为价廉物美,风味独特才深受当地老百姓的喜爱。所以你在街上走着,时不时就能看见一位或者是几位醉汉蹒跚而行。

这不,今天就有一位醉汉,穿的衣衫褴褛,喝得满脸通红,一张口就有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整个人就像在酒缸里泡过几个月一样。他脚步踉跄的走着,旁边有一位少年跟着,也不知道是这位少年收拾的太干净了,还是醉汉太邋遢了。

总之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这位少年一身武者的装扮,浑身收拾的是干净整洁,身后背着一根镔铁大棍,稚气未脱的脸上显露这一种少年英雄特有的青春与朝气,可是现在这张脸上写满了鄙夷,不屑,还有一种不得不与身旁的醉汉为伍的无可奈何。

这位少年英雄当然就是跟霍云龙他们一起在青鸟镇大战枪绝青衫客的狩牙少年苟有恒,他旁边那位醉汉当然就是传说中的组织狩牙的头领,象征为百兽之王的虎,虽然他现在更像一只醉猫。

自从跟着霍云龙他们分别以来,这一路上狩牙少年就越来越觉得他被人骗了。刚开始在青鸟镇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还觉得他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什么衣衫褴褛,什么酩酊大醉都只是他的伪装罢了。但是跟这位号称为百兽之王的男人呆在一起,时间长了就看出来了。那些并不是他的伪装,那就是他,那就是一个闻到酒香都走不动道的烂酒鬼的本性。仟仟尛哾

苟有恒甚至怀疑他对抗乌鸦的那几招,是他仅仅会的那么几招。当然他也知道那是不可能。别说那枚证明身份的百兽指环做不了假,即使作假也最多只是骗骗那些没有见过指环的人,但像他这种不仅见过,而且还拥有一枚的人,是真是假看一眼便知。

百兽指环相传是由不属于这个世界的金属所造,非金,非铜,非铁,非铝,而且就算用世上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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