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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摸狗存活的小混混。要是正面交锋,他一个手就可以将他们全部打趴下,但是他就栽在了的手中。
要不是他生存经验丰富,在关键时刻避开了要害,他的小命恐怕都丢了。所以,从那之后,他再也不会将全部精力都投放到一件事情上。
严实根本不会知道他知道他的一切动作,但是他能够懂得主动避讳,这让孟翔相当的高兴。即便他现在是他最好的朋友,但是他如果不能够遵守一些规矩的话,他恐怕就要考虑是不是要带他一起离开了。
毕竟,一旦出去了,他们所处的环境将比现在复杂千百倍,遇到的诱/惑也会更多,一旦把持不住,问题可就大了。
一桌全鱼宴吃得两人畅快淋漓,虽然已经是冬天,气温已经很低了,但是两个人满头满脸都是汗,光着膀子,身上白气蒸腾,彼此的脸部都模糊不清了。
孟翔早在他见到那种身上放光的怪鱼之时就觉得它不一般,现在吃后的感觉果然印证了他的猜测。起初他和严实只觉得鱼肉特别的鲜美,肉质滑嫩,放到口中不用嚼,它自己就化了,然后顺着食管滑入胃中,而鱼汤则洁白如雪,丰厚甘美,唇齿留香。
两个人还没有吃下一小碗,鱼肉鱼汤的功效就显现出来了。他们的胃中似乎点燃了一个小火炉,热乎乎的,然后一股股热流从他们的胃中流窜了他们的全身,四处游走,每到一处那里就发热发胀,就像泡了温泉,极为舒服。
这种热流四处流动的感觉他们都很熟悉,他们用拔毛洗髓汤浸泡身体时就会有这样的感觉,不过感受则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如果浸泡拔毛洗髓汤时也这么舒服的话,每一次严实也不会变颜变色,如上刑场了。
两人是越吃越热,越热越吃,吃得越多,从胃中流出的热流就越多,最后全身的热流都汇聚到了一起,让整个人都陷入热流的包裹之中,但是并不难受,反而如冬天洗温泉,舒服透顶。
两人将一条达到百斤的大鱼吃了一个干干净净,他们的胃口虽然很大,但是也撑得他们不愿起身。就在他们靠在椅子上闲聊的时候,突然一起脸色大变,从房间中冲到了院子,而他们身上的皮肤也在短短的时间内变成了红色,颜色之浓重甚至可以和煮熟的螃蟹壳相媲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