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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从不喜欢鲜花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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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是人……比苏凌还不是人。想起苏凌,我又浑身一颤,果真无论是我还是林雨都放不下对苏凌的恐惧,这恐惧也奇怪,有时候来得凶猛,有时候却销声匿迹,想到我白天受尽魏莫笙的折磨,晚上还要受尽苏凌的折磨,我深感无奈。

必须想个法子,让魏莫笙赶我出去。并且这一辈子都再也不想看见我。

太阳落山了 伴随着最后一抹夕阳消失,在夕阳的尽头,出现了蹦蹦跳跳的魏莫笙的身形。他一路兴高采烈朝马圈跑来,身后跟着的小厮抱着一大束黄色花朵。我忙从稻草上爬起来,往衣服上擦了擦手上的马粪,笑脸相迎:“太子殿下,小奴做完了。是不是可以回凌王府里?”

魏莫笙刚一靠近我,就被熏得几步连连后退,瞪着我,鄙夷地说道:“你身上好臭!”

我怎么没觉着,我闻了闻自己的衣服袖子,道:“哪儿臭了。”或许是我和马粪做了朋友,被它同化了,实在是闻不出什么味道来。魏莫笙看着我上上下下被马粪同化,十分嫌弃:“你见本太子前就不能洗个澡?”

我不好意思地说道:“真是对不起,小奴忙着扫马粪,连这种大事都忘了。这下可好,脏了太子殿下的鼻子,小奴这就滚回凌王府 好好洗个澡!小奴去也。”

我想趁着这个理由溜之大吉,谁料被魏莫笙喊住。魏莫笙抱过小斯手里的花,丢给我,道:“这野花挺好看的。本太子今日出去遇到了一大片花海,想到你还在这里兢兢业业地扫马粪,本太子心情一好,就摘了回来,送你了!”他得意洋洋地说着,好像说着什么不得了的大事情。身边的小厮见风使舵,道:“还不快谢恩!”

“谢太子殿下恩典。”我林小隅也是根名副其实的墙头草。我抱过魏莫笙手里的花,花团锦簇,朵朵争艳,倒是挺好看的。我道:“小奴这就回去了?”

“嗯……那好吧,你记得明日早些过来。”魏莫笙道:“本太子对你,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我打了个寒颤,点头诺诺:“是是是。”

抱着小黄花飞奔离开。其实我一直都不是很喜欢花,无论什么花,什么时候,我都不喜欢。对于我来说,花就像是娇艳的美人或者是被人呵护的孩子。而我从小也没什么呵护,倒觉得抱着它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了。

我抱着花束,独自走在回凌王府的路上。风刮在我的脸上,从我的脖子和衣襟窜入我的身体里,我打着哆嗦,一步一步走在路上。天已经黑了,冷风飒飒,吹着一两盏稀疏的灯笼在屋檐前飘荡着。我触景生情,之前穿越来有许多的不情愿,但这么一想却也觉得不错。

在我一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婚了,原因是什么已经不可考,总之我也没什么印象。从那以后,我就再没见过我的母亲,听家里的长辈说,妈妈嫁到外地去了。有了新的家庭,瞒着自己的丈夫和新孩子,新的地方新的生活,没人知道她是个二婚,也没人知道她有过一个孩子。

我只从照片上看到过她的样子,巧不正巧一次旅游中遇到了她,我跑去跟她打招呼,听到我叫一声“妈妈”,她连忙拉着自己的孩子跑开。我清楚地听到她说:“这是哪个神经病。”

我只是笑笑,走去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

父亲隔年就娶了新人,后来有了一个妹妹,我就成了家里可有可无的人。小时候总觉得很难受,觉得什么事都不算着自己。吃饭的时候也永远没有自己的饭筷。

买衣服时也没有自己的那份小时候不懂吧。喜欢和妹妹抢东西,每次都被父亲打得鼻青脸肿,他总说妹妹小,我要让着她,我大了。

于是我就想,要是我是妹妹就好了。

可是后来我才知道,无论我是姐姐还是妹妹,都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的,只因为我是多余的那一个,太多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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