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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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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将若有所悟,微微点头。

“若是在中原,有如此多的美玉,那是让人难以想象之事,富可敌国。可是,在匈奴,再多的金银珍宝美玉,除了观赏外,没什么用处,还不如牛羊骏马有用。”赢子桓接着解释。

对于经济极不发达,生活物资奇缺的匈奴来说,金银珠宝美玉不过是观赏之物,可有可无,没什么用处。还不如牛羊骏马更实在,更有用处。

“有理!有理!”众将终于明白过来,匈奴为何敢用上等美玉铺路。

赢子桓的话锋一转,道:“当然,匈奴如此好客,我们不能却之不恭,就全部笑纳了,把美玉挖出来,运回大秦去。”

“哈哈!”众将发出一阵畅笑声,开心无已。

这些上等美玉,对于匈奴来说没什么用处,不值钱,可是对于大秦来说,那就是价值无量,可以缓解大秦的“财政压力”,可以让大秦更加富有。

一声令下,秦军立时行动起来,把美玉席卷一空。等到秦军过后,跟狗舔过似的。

山上的坟墓同样有不少好东西,金银珍宝美玉堆成了山,赢子桓老实不客气,命人弄走。

就这般,秦军在赢子桓的指挥下,一座山头一座山头的“光顾”,凡秦军所过之处,值钱的东西被扫荡一空。

“天啊,好多的金银!”

“好多的珍宝!”

“好多的美玉!”

赢子桓他们望着堆成山的金银珠宝美玉,个个惊叹无已。

“如此之多的宝贝,我们这次打匈奴的花费足够了吧?”有将领迟疑着道。

“你啥眼光?这么多的宝贝,这样的仗足够我们打好几场呢!”赢子桓斜了一眼这个将领道。

秦军出现在龙城的消息如同长上了翅膀一般,很快就在大漠上传开了,大漠上人心惶惶,不可终日。

“快,快,赶着牛羊走,走得越远越好。”

“为何要走啊?这里挺好的,是难得的牧场呢。这里的水很蓝,草很茂盛,在哪里去找如此好的牧场?”

“再不走就没命了。你知道吗?三十万秦军打十二金人,大名垂于后世,为后人称道。更富有传奇,被人赋予玄幻色彩,各种各样的想象都有。然而,要是问秦始皇当年为何要铸十二金人?

我想人们会有很多种回答,其中有秦始皇是为了耀武扬威,这种说法在历史上占了大多数。其实,秦始皇之所以要铸造十二金人,是因为他要纪念一个抗羌名将,这就是翁仲。。

翁仲在历史上并不出名,与以他为原型的十二金人

“咕咕!”赢子桓他们的喉头发出一阵怪异的声响,如同打鸣的公鸡被掐住了脖子似的,一脸的震惊之色。

不是赢子桓他们的见识不广,实在是翁仲的神力太惊人了。如此神力,就是以“力大能举鼎”而着称的楚霸王也未必能比翁仲强,要赢子桓他们不震惊都不行。

“我不如你!我输了!”韩信是豪杰,不如就不如。输得心服口服。

“呵呵!”翁仲发出一阵得意的畅笑声,紧接着摇头,道:“光比力气你不如我,若是生死搏杀。死的一定是我。”

这话很没有半分水分。纯粹比力气,韩信的确不是翁仲的对手。若是说到生死搏杀的话,胜的一定是韩信。为何?

因为翁仲个头太高,不灵活。这是他的致命缺陷。遇到韩信这样的高手,其结局是注定的。他必死无疑。

韩信和翁仲同时伸出右手,紧紧握在一起,一脸的钦佩之色,两人是惺惺相惜,见面只屁大一会儿功夫,就成了知交好友。

赢子桓上前,左手拉着韩信,右手拉着翁仲,左看看,右瞧瞧,乐得嘴都合不拢了。

韩信是天下少有的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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