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筝道:“他才读大一,以前还没有基础,但却打动了查普曼教授,查普曼教授让他在没课的时候就去实验室帮忙……他是一个天才。”
施文筝对林禹寻,是真的很佩服。
他已经够努力了,但是看到林禹寻,他就觉得自己还不够努力。
努力也就算了,林禹寻还是个天才!
他刚来的时候,虽然已经自学了高中课程,但学得很不扎实,课本以外的知识懂的也不多,但现在,他的知识水平已经跟那些从好的私立学校考进来的大一学生一模一样了。
此外,林禹寻一开始气质谈吐什么的,也有问题,但现在,那些问题也已经全都消失了。
他如今唯一比不上别人的,可能就是他在艺术方面毫无造诣。
这所大学里的学生,基本上家境都不错,很多人都懂点艺术,就算不懂也会鉴赏,再不济橄榄球之类的运动也是会玩的。
但林禹寻什么都不会,连足球的规则都不懂。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
他够聪明,就有人看好他,愿意和他交好。
等他得到了查普曼教授的重视,进了查普曼教授的实验室之后,大家更是不会看不起他。
更别说,林禹寻本身也很好相处了。
要不是亲眼见证了他的成长,施文筝都不敢相信,他是从贫民窟里出来的。
不过,恐怕也正是因为他是从贫民窟里出来的,他才会这么努力。
林禹寻要改变命运,就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
同样的,他们的国家想要比得过其他国家,也要奋力追赶。
程豪问了施文筝,才知道林禹寻竟然得到了一位教授的重视,当下一阵高兴。
他最近攒了一些钱,想要给林禹寻,但林禹寻都不收,还挺怕林禹寻过不好的,现在知道他过得好,他就高兴了。
程豪和施文筝聊了聊,就让施文筝自己学习去了。
他带着丹尼待在外间,一边教丹尼学单词,一边等林禹寻。
丹尼认识的单词已经越来越多了,这时候,教他一些比较抽象的单词,他也能领会意思了,程豪就开始写一些简单的句子给他认。
丹尼认得很认真。
他们一直学到了晚上十点多,公寓的门才被打开,林禹寻满脸疲惫地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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