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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头格外烈,还不到中午,就晒得人眼睛发花,头发晕,身上的汗跟水似的,淌着就没干过。
易小秋全身早就汗湿了,连续灌了半壶水后,她憋不住了。
“我去上厕所,宋知青你去吗?”
宋莹摇了摇头,“我刚去过,你自己去吧,最好走远一点儿。”
易小秋点点头,脱下手套,直接往麦地深处走去。
走了许久,直到看不见人影,在靠近四组的地方蹲了下来。
易小秋解决完生理需求,一抬头,就看到对面不远处四组那边的麦地里蹲着一个女孩子。
易小秋定睛一看,是沈若菲。
易小秋还以为大家来的目的都一样,刚准备提裤子离开,就见沈若菲不知从哪儿掏出一支冰激凌。
易小秋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
离这么远,视力5.2的易小秋,硬是看到了冰淇淋包装纸上那一连串字母。
居然还是某国出了名贵,出了名好吃的冰激凌!
天啊!沈若菲这是什么神仙金手指?
居然还有冰激凌吃!
易小秋咽了咽口水,感觉自己更热了,她看着沈若菲一脸享受的吃着冰激凌,酸了。
为什么?
为什么大家都是穿书,一个两个的都有金手指。
而她,连续惨死三次,才时来运转,绑定了系统。
易小秋没有嫉妒,也没有眼红,她只是深深地感守到了作为背景人炮灰的辛酸。
她吸溜了下口水,默默地,起身离开。
不能再看下去了,再看下去,她会忍不住跑过去,到时候,那就不好解释了。
沈若菲要是解释不清楚,她为难。
她要是解释清楚了,易小秋就解释不清楚了。
算了,还是默默地离开吧,这对谁都好。
骄阳似火,麦地里的组员们干得热火朝天。
易小秋完全提不起劲,每次一喝水,她总不自觉地想起沈若菲吃的那支冰激凌,然后嘴里不停地分泌唾液。
宋莹见易小秋自从解了手回来,干活儿都不麻利了,像只霜打的茄子。
“你怎么啦?是不是不舒服?”
易小秋摇了摇头,“没有,就是太热了。”
“今天确实是热,多喝点水,别中暑了。”宋莹说完,又去收麦子了。
三组负责的麦地,来回几百米,够她跑的。
易小秋脑中快速闪过什么,却也什么也没抓住。
牛棚那边。
陈老和他爱人孟夫人今天一早收拾完牛栏和猪圈,还没等歇口气,又被催着去割草。
他们负责的三头牛,两头猪,一天要吃不少草,特别是现在农忙,牛整日拉麦子,光三头牛一天消耗的草,就够两人忙活了。
“老陈啊!这日头当中,咱们歇一会儿吧!”孟夫人擦了擦脸上的汗。
这么热的天,要不是季家那孩子弄了些粮,让他们吃了几天饱饭,恐怕他们早就倒下了。
陈老拿着一把豁了口的柴刀摇了摇头,“连队里夏收,那牛拉车一天都没得歇,咱们必须得让牛吃饱肚子,队里把牛交给咱们,咱们不能把牛给饿瘦了。”
“唉!你就是倔!”孟夫人摇了摇头,给他倒了碗水。
陈老直起腰,接过碗,“天气热,你回去去休息会儿,饭晚点儿做吧!”
陈老喝了一口水,准备把碗放下时,人突然就往后倒去。
“老陈!你怎么啦!”孟夫人一把将他扶住,可陈老闭着眼,已经昏了过去。
“老陈,你醒醒啊!”孟夫人见他昏迷不醒,她心急如焚,折腾了好一会儿,才把人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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