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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告訴你沒有空。」我緊接的答。
「有女朋友在?」他狐疑地問我:「是不是?」
「不要殘忍,我現在就要睡了,改天好不好?」
「不行,我一定要來。」他竟掛了電話。
十分鐘後,他按鈴。
我瞪著他:「告訴你我睡了。」
我讓他看我身上的睡衣,用眼睛白著他。
他笑,嘻皮笑臉的,「大作家,別生氣好不好?」
「誰生氣!什麼事?快點講,講完了好走。」
「凶得很呢。」他說。
「什麼事?」我問。
「我想與那個女孩子說幾句話,教我一個方法。」小丁嘻著臉說。
我冷笑,「你瘋了。」
他抗議,「我反對你這個說法,你是什麼意思?怎麼老說我瘋了?」
「怎麼不是呢,專做這種事,已經是夠荒謬的了,居然來請教我?幹嗎?我做慣這種事情的嗎?」
「你這人,不是老寫愛情小說嗎?」
「去你的,別來煩我了。」我告訴他。
他笑笑,「好,你以為我不知道?」
「知道什麼?」我瞠目以視。
「你今天也去過那裡看她,是不是?」他一副得意的樣子。
「告訴你我是去吃飯的。」我好氣又好笑。
「吃飯?那麼多的飯店,那一家不好去,偏偏要去那裡,很難自圓其說吧,唔?」
我笑,「你硬要那麼說,我也沒辦法。」
「幫我一個忙。」
「算了,小丁,我是紙上談兵,你比我懂得多,女朋友一打一打算的,何必請教別人呢?取笑了。」
「真不肯?」
「不是不肯,能力有所不逮。」我說:「請原諒。」
「你這個人。」
「對不起。」我又說。
「那麼你剛才去,見到了她沒有?」他問。
「看是看見啦,沒留意她的樣子。」我說。
「真的沒看見?我不相信,你分明是看她的。」
「亂講,」我說:「的確沒有看清楚,我去那裡的確是巧合,你不相信就算了。」
「你說下去。」
「叫我說什麼,我真給你煩死了,你回家好不好?」我皺上眉頭,以表示情況嚴重。
「那好了,你不肯替我想辦法,我明天就跑過去與她說話了,假如她叫起來,就是你害的。」
我笑起來,我啼笑皆非的問:「老天,這筆帳是怎麼算在我頭上的?」
「我走了。」他好像很負氣。
「喂喂喂,」我又哄他,「回來回來,有話好說,」
會是個小說題材嗎?
某男在某處邂逅某女,言情小說的公式之一,用過七千七百零七十多次。
我嘆口氣。
公式第二條:某男上去與某女招呼,原來一說即刻合拍,接著演出無數悲歡離合。
把朋友的平生精彩事組織一下,化為小說,勝過絞腦汁想故事情節。
一個作者,通常有兩種朋友。
第一種,把故事講完之後,永遠記得加一句:「不要寫出來。」
第二種沒有說故事之前,已經預先聲明:「我有一個好題材給你寫小說。」
小丁是前者抑或是後者,馬上可以分曉。
「來,」我說:「告訴大作家,你心底黑暗處的秘密。」
他陷入沉思中。
「我知道了,你當心,那位女郎可能是別人的禁肉,當心你的狗腿。」
丁某不睬我。
「也許她已經是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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