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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眉目如画,棱角分明,穿着锦绣宝衣物,腰佩翠绿宝玉,是她们此生都未见过的俊朗。
一些年轻女子,更难克制,一时间竟是痴了。
可那青年在马车上先是环顾了她们一眼,那眼中的光芒,又让她们自残形愧,比起正午天边的艳阳更让她们无法直视,纷纷低下眼眉。
“得了奖学金,没找药水恢复头发啊?”
看着顶着光头造型的沈万,丁重光满意而又疑惑。
一来满意他的山长称呼,这是这时代对校长的称呼,这可比陶黑那家伙要识趣多,也更亲近一些。
一来满意,这沈万没有好高骛远,从农村开始打基础,还与这里的农人相处融侨。
沈万当年去的矿场自然就是他家的矿场,就连沈万的名字都是他后来给改的。
那时候,由于沈万由于永久削取头发,被周遭旷工鄙夷、排挤,就算是小学堂的人都犹豫要不要收他。
正是作为穿越者的丁重光不在意世俗眼光,让小学堂将其收下,又在知晓其姓沈,家中排行老三后,特意照着历史名人的名字,给其改名叫做沈万,寄托着深深的期待。
“我这头皮已经彻底废了,除非修仙,脱胎换骨,不然用一般药水,也只能零星长出一点儿。”
“那样太丑,正好我也习惯了这头型,还是用钱换了一头木牛回来。”
沈万憨直地笑着。
破坏容易,再造则千难万难,他当初离开矿场后,在黑石镇,在青禾城力所能及的地方找了个遍,也没有办法正常生长头发,最后只得死心。
为此花掉一部分积蓄的他选择回归小溪村,准备在小禾镇这个偏远区域干出一番事业来。
不想还没过两年,就再次遇到丁重光这位贵人,而且直觉告诉他,这第二次相见,亦是他生命的第二次转折。
“你能想开就好。”
丁重光点点头。
沈万这人很不错,有着经商天赋,若非沈万没有修行资质,必定能得到丁重光全力培养,放在养猪场里帮他做事,而不是放养。
“对了,我在你们村附近的小溪村发现了些许不对劲的地方,希望你们能小心一些,同时也想从你们村子中借一些人手。”
接着丁重光又讲自己到此来的原因,小溪村的僵尸讲了一遍。
“竟有这种事情。”
沈万闻言,面容严肃,而后又歉然道:“重光山长,这事关系重大,我还得与村长他们商议一二。”
他对于丁重光的话语没有半分怀疑。
接着他又用乡里方言,与村人商量了一二,用几句话的功夫,就将还正在吃饭,还准备下午继续工作的众人劝回村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