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21节 (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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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震惊的感觉。

照片上有些人,他已经很久没见了,那些人多半早就移情别恋,甚至可能嫁为人妇,但突然知道原来有这么多人喜欢过自己,颜绍还是有些高兴。

高兴之余,他又觉得心里有些痛,黎筝,怎么就不喜欢他呢?

想起了黎筝,颜绍就连看照片的心思都淡了不少,直到看到最后一张照片,那种伤心茫然的感觉才突然消散一空:“这是于皓晨?于皓晨怎么可能喜欢我?”

之前颜绍看的那些照片里的人,在他看来都比不上黎筝。这多少是因为他情人眼里出西施觉得黎筝非常好,却也足以表面那些人确实比黎筝好不了多少。

但于皓晨不一样。

就算颜绍以前觉得远的黎筝千好万好,他也不得不承认,黎筝比不上于皓晨……不,应该说这两个人根本不能比!

黎筝长的不错,但也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这样的男人光这个城市就能找出成千上万个,而于皓晨……他完全就是霍明那档次里的人!

甚至于,颜绍能在这个城市里开起这个娱乐城,就全靠了于皓晨。

颜绍会认识于皓晨,其实还是因为黎筝。黎筝性子比较冷,平常不喜欢搭理人,离开家乡来这个城市读大学之后,他就一直担心他会因为性格问题被人排挤,因为这个,每到周末,他都会带大包小包的东西来找黎筝,然后帮黎筝搞好同学关系。

各种吃的喝的,他给黎筝宿舍的人分了不少,那些人对他甚至比对黎筝还熟,后来黎筝进了学生会的宣传部之后,他更是不遗余力地支持黎筝,给学生会的人送吃的免费打白工不说,学校有点活动要拉赞助什么的,他就算当时身上没多少钱也会慷慨解囊。

而那时候,于皓晨就是学生会的会长。

于皓晨和黎筝一样,都有些冷漠,不过于皓晨虽然冷漠,平常做事却滴水不漏,还很稳重,让人信服,黎筝的话……黎筝的冷漠,在某些方面完全就是因为他不会跟人交往。

他当初第一眼看到于皓晨,就觉得对方很有本事,而为了让于皓晨多照顾一点黎筝,他一度想尽了法子和于皓晨搞好关系,最后总算在黎筝大二,于皓晨大四的时候,有了点交情,并且时有联系。

他刚来这个城市发展的时候,因为娱乐城这块上面的审批卡的比较严,他房子都在装修了还没拿到营业执照,差点功亏一篑白白扔掉一大笔钱,当时就是于皓晨帮他周旋找人,他才算是过了难关,后来有一回黎筝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那人给娱乐城和他找了不少麻烦,最后也是去找了于皓晨才解决。

他之前算的给黎筝花的那几百万里面,就包括当时为了还人情给于浩轩买翡翠用掉的九十万。

于皓晨后来又帮了他很多,带他认识了不少人,要不是别人知道他跟于皓晨有交情,娱乐城绝不至于开的那么顺当。就连霍明现在来娱乐城惹事,他并没有太担心,也是想着反正自己跟黎筝拆伙了,娱乐城要是实在开不下去,送给于皓晨就行了……

没错,就是送。于皓晨的帮助他一直记在心里,以前就想过送股份,是于皓晨不肯收才没坚持,他要是真的打算离开,这娱乐城自然要给于皓晨。

只是,于皓晨怎么可能喜欢他?于皓晨完全没表现过什么啊!

“这个人确实喜欢你,在喜欢你的人里面,算是比较真挚的了。”那个声音道。

真挚?颜绍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于皓晨的家世一点都不比霍明差,甚至比霍明更好一些,而且因为于皓晨的父亲有点不成器,他还已经掌权了,各方面强了霍明不是一点半点,这样一个人喜欢自己,颜绍根本就不敢相信。

他一直以为,于皓晨就是像他一样喜欢交朋友,又觉得自己讲义气值得结交,才会拉自己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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