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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半晌,孟翔推开了压在身体上的庞大躯体,坐起身来,一边努力平复急促的呼吸,一边从怀中掏出生肌接骨膏仔细涂在血肉模糊的左肩上,这是他刚才冒险欺进石柱天怀中时被狼牙棒扫中后造成的伤害。
如果不是在前世,他经常遇险,对在最危险的状况下,如何才能够将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有一定的经验,即便有神奇的生肌接骨膏,他的那条左胳臂也废了。生肌接骨膏的效果虽然好,但是还远远没有达到可以将一滩碎肉复原的地步。
之前他故意让手中的长刀和狼牙棒相碰,受伤以及用黑色铁管发射飞针,其实这些都是他的手段,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寻找下手的机会,对石柱天一击必杀。否则,时间拖长了,难保不出现意外。那么沉重可怕的狼牙棒,不要说直接砸中他了,就是被它轻轻扫一下,他也承受不了。
他还算幸运,最后的冒险虽然危险了大了一些,受了不轻的伤,不过总算结果不坏,达成了他目的——将石柱天一击毙命。
其实在他用插入石柱天胸腹时,他还遇到了一个险情,石柱天的身体居然结实得可怕,他虽然用尽了力气,但是居然只能够插入很浅的一截,要不是最后长刀之上传出一丝波动,帮他破开他的身体,刺穿他的心脏,他的处境可就真的危险了。
过了足足半个小时,孟翔才从压榨了全身潜力一击的虚弱中恢复了过来,虽然全身骨头还跟散了架一般,酸麻无力,不过总体而言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休息休息就没有问题了。
孟翔的目光扫过石柱天的尸体,很快就在他的背上停住了,因为石柱天的身体太过高大,他之前居然没有发现他还背着一个包裹。
没有丝毫的客气,孟翔从石柱天的身上将那个并不算小的兽皮包裹取了下来。刚一打开,一道银白的光亮就刺入了他的眼睛,而那件发出光亮的东西他居然认识。它正是那卷引起了种种事端的银剑虎鱼的皮,显然它是被石柱天从黄家抢出来的。
由于他所在的地方极为偏僻,很多时候好多天都见不到一个人,根本不怕人撞见。他索性直接提起包裹的底部,将里面的东西全部倒了出来。
刹那间,孟翔的双眼就被各色的彩光刺花了。还别说,这个石柱天还真有些干货,包裹之中除了寥寥几件换洗衣服外,其他除了黄金白银就是各种珠宝,在透过树枝的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璀璨夺目。
虽然因为地位关系,孟翔没有见过什么名贵的珠宝,不知道石柱天包裹中的珠宝都是什么等级,但是他还是可以知道它们绝对价值不菲,在谷阳城中买下一条大街应该问题不大。
孟翔了那些珠宝,还是将它们放进了包裹中,虽然它们很值钱,但是他很清楚他根本没有办法出手,以他的身份根本不可能拥有这些珍宝。只有他敢拿出来,恐怕还没有等他换成金银,麻烦就已经找上门来了。
就在所有的珠宝就要全部装进包裹时,孟翔在珠宝的下面发现了一卷东西,展开一,是一本书。质地应该是兽皮的,但是又绝对不是普通的兽皮。如果是普通的兽皮,即便制皮师傅手艺再高明,也做不到如此薄如蝉翼,洁白如雪。
着手中的兽皮书,虽然还没有里面的内容,孟翔的心跳就加快了,能够用如此奇特材质记载的东西怎么说也不应该很垃圾才对。
大概翻了一下之后,孟翔的脸上浮现出了激动的潮红,真是想睡觉正好来了一个枕头。他正愁没有好的炼体功法呢。
兽皮书封皮上的四个字,虽然很古老,但是他还能够认识的,应该是修仙者用的一种古老文字。
按理说,即便在前世,他也没有和修仙者沾上什么关系,修仙者用的古文字他应该不认识才对,但是实际上,和他一样的普通人,认知古文字的并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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