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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人的生意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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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意!”拜灯点头,旋即又告诉庞固恩道,“我白莲会和狗尾巴屯的生意,也做了十年了。此番狗尾巴屯换了主子。我们自然也要接洽一番。好来日方长。”

“哦!”庞固恩闻言,都明白了。

这是白莲会来借花献佛了。他口中的生意自然也是王四郎的那些人口买卖。

但可惜,庞固恩是坚决不干那种伤天害理的事情的。这是底线,这是庞固恩在这个吃人乱世里所剩下的不多的良心。

庞固恩初来乍到,自然不想得罪白莲会,但无奈对方踩了自己的底线。

于是,他义正词严的对拜灯拒绝道:“对不起。我是正经的屯田将军。只插花、绿化、种地。对于您说的那种买卖。我不会做,狗尾巴屯也再不会做。”

“这,”拜灯闻言,脸上划过一丝愤恨。

仿佛在说:你特么给脸不要脸!

但拜灯毕竟是佛门高人。纵然再愤恨,也没爆发出来。

他双手合十,笑道:“既然庞将军想积阴德。那我也就不勉强了。只是还希望庞将军看在同为佛门的面子上。把王四郎未曾与我们白莲会交割完的生意,交割完毕,然后再金盆洗手。”

说完,拜灯双手合掌又强调:“天地可欺,定金不可欺。”

“未曾交割完的生意?”庞固恩听了这个话,心里犯嘀咕。

只要提到王四郎的生意。那就是贩卖人口没跑。

这句话也就是说,王四郎这里曾经答应卖给白莲会一个人牲。这人到了王四郎手里,但还没来得及转手送,便被庞固恩截胡了。

这人是谁呢?为什么白莲会如此心心念念?他们这些家伙买去又干吗?

庞固恩不知道,也懒得想。

但是庞固恩知道,自己已经把王四郎拐卖的人口都放回去了。此时那拜灯和自己要人,他就算有心也无力的。

于是,他说道:“人我白天都放走了。你是看见的。”

“非也。没有全部放走。”拜灯一口咬定道,“至少我要的人。您没有放走。早把那孩子交给我,对将军和白莲会,都有好处。”

“还在…”庞固恩听了拜灯的话,下意识地四下张望。

随后,他嘀咕道,“你要的人到底是谁?有什么特征?”

“我要的,是魔童!”拜灯简单的两个字,听了庞固恩一哆嗦。

魔童?

庞固恩不知道什么是魔童,在王四郎和他的手下还能说人话的时候,他也没听这些人提起过有这样的一个被买来的孩子。

不过白莲会的人能够说得出来,这魔童的事儿,也自然不是空穴来风的。

由此,庞固恩不免越发谨慎了起来。

于是他对那老和尚道:“拜灯大师。你说的这个魔童,我是真没见过,也没听过。所以你能不能具体和我说说那是个什么东西。为什么你们需要。我好帮你在屯里找找。”

拜灯欲言又止。似乎有什么想告诉庞固恩,又不敢说的话。

那便秘一般的脸色停了好久后,拜灯终究是摇了摇头。

“有些话,我说出来。你没命听。”说完,老和尚双手合十,又道,“将军还是趁着这段时间。让我自己溜达溜达,寻找一番吧。”

庞固恩听了对方的要求。点了点头,做了默许。

同时,他感觉自己捡了个小便宜。

毕竟,王四郎亏心事干得多。他这座碉楼,秘密和各种机关必然也很多。

如果真有啥暗道之类藏着魔童,拜灯给找到了,也就等于庞固恩找到了。

至于是否让白莲会带走魔童,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毕竟这是在庞固恩的地盘上。发生的一切,都视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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