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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胡三太爷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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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其美味的蘑菇,其味道之鲜美赛过牛羊猪肉。用此物做成的酱料,更是佐餐上品。

庞固恩刚来狗尾巴屯时,在王四郎处品尝过雷蘑酱。当时一度以为这大行朝有了味精和孜然和小茴香。

但细细品之,庞固恩发现不是。

因为那酱料里的味道来自一种q弹爽滑的小颗粒。因为那酱料里鲜嫩的滋味根本就不是味精、孜然、小茴香这类下等香料所能比的。

再后来,庞固恩听王四郎说。给他烤羊腿的那种香料,便是狗尾巴屯本地唯二的特产“雷蘑酱”了。

于是,庞固恩早就了解到。狗尾巴屯最有趣的特产是雷蘑,非雷雨不长,而且只生长在那一颗大的核桃树上。

因为雷蘑的产量过分稀少,丰年不过二三斤。所以根本不能做菜,只能做酱佐味。

稀缺性和高明的味道,注定了这东西价格不菲。所以在王四郎的档案里,明确写着历年雷蘑的价格和雷蘑酱的价格。

最便宜的时候,胡三太爷所产的雷蘑一斤可卖十斤黄金。雷蘑酱料稍逊,但一斤也能粜出七斤官银。

在雷蘑和胡三太爷面前,黄金真就是个弟弟。也无怪乎狗尾巴屯的屯民会把这东西奉为神灵。也无怪乎王四郎会把整棵树据为己有,建墙派兵看守。

有关于胡三太爷的一切,庞固恩都是知道的。但是他不说。因为说了就没意思了。

在听完屯民的七嘴八舌后,庞固恩挠头笑道:“我懂了!你们是想让我嫂嫂帮你们种出更多的胡三太爷,进而帮你们生长出大量的雷蘑。”

“对!对!对!”一群人眼中放着贪婪的光泽,期盼地望着庞固恩和大世子妃。

庞固恩在得到确切的答复之后,没有说话。

他只是走到大世子妃身边,毕恭毕敬地鞠躬行礼。而后问道:“大世子妃。村民的要求。我佛能答应吗?”

对问,大世子妃点头。而后在面纱后应允道:“雷蘑可产。众人随我移步到北坡之上,以观佛典圣迹吧。”

“走!”庞固恩浑身,冲那些民众道,“移步北坡。给你们看金坷垃立长雷蘑!”

“好耶!”屯民发出雷鸣般的应声。而后齐刷刷往北坡而去。

正也在这些人往北坡走的时候。庞固恩又找到史出杰。

他抬起头,对史出杰笑道:“贤弟。紧张吗?”

“这,”史出杰老实道,“有点。”

“那要不你在这待着吧。”庞固恩建议并讲道,“老百姓都让我引跑了。回头要是我万一真镇不住场子。你跑得也能快点。”

“啊?”史出杰一听着话。当即惊了。

他以为,庞固恩是在牺牲自己,成全他的活命。

史出杰听出庞固恩的话,心头一暖。

他感觉自己的这个弟弟,真是个好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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