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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王四郎献大礼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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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城仪式结束,王老爷性情大变,卑躬屈膝,拽着庞固恩的马头,进入了狗尾巴屯内部。

狗尾巴屯内部的贫瘠和王四郎家的高门大院形成了辣眼睛的对比。抬头是家徒四壁,残垣断壁,盈瘦体弱的普通军户,低头则是脑满肠肥,穿着华丽,得意洋洋的大豪绅王四郎。

这画面,刺得庞固恩眼痛,也越发感觉王四郎这只羊太肥了,该宰了分肉。

车队缓缓驶到了王四郎的艳阳楼。

王四郎的大宅高堡是宛坨变成太监的地方。

庞固恩早先经过和宛儿的一番交流,已经知道这里对他和他妹妹的心灵,摧残太甚。

而庞光又刚抹过脖子,身心都受到摧残,需要休息。

所以在王四郎摆宴款待庞固恩时,他就贴心地让宛坨和宛儿留在庄外看车马。自己独一人光入内吃喝。

在王四郎的会客室里,庞固恩又一次体会到了封建社会赤裸裸的贫富差距。

狗尾巴屯外的屯田军户很穷,住的是四处漏风的矮小土房,和窝棚。但王四郎的居住和吃喝却堪比庆王府的高级伴读书童的水平。

在款待庞固恩的宴席间,他更摆出了勾馋的烤羊和琥珀美酒。

肥美的羊肉加上稀罕的香料、本地特有的蘑菇酱汁,反射着梦幻的琥珀的颜色。肉皮被高温烧得“咯吱吱”响。肥厚的双腿大开,更是宛如广而告之——快来吃我,快来吃我。

笑呵呵中,王四郎亲自把羊腿对半开。加给庞固恩最肉厚的。

而后,老狐狸笑言:“庞将军。贫苦小地,无有美味。还请慢用。”

庞固恩这一路摸爬滚打下来,性命几乎不保,更何谈吃肉。所以他很快便进入了大啖大嚼的,单调乏味的快乐之中。

一时间,肥油满口,吮指留香,饕肉配酱,好不快活。

过足肉瘾后。庞固恩放下碗筷。感慨一声道:“不承想我有生之年还能吃上肉。”

而后,他又拿起桌面上分割羊腿的刀子,一边看着刀刃上的反光出的王四郎的脸。一边问王四郎道:“我屯田堡的民众,也能吃得这么好啊?”

“小民粗鄙,怎么配吃如此精细的食物。”那王四郎满脸奸笑地告诉庞固恩,“肉和本地特有的雷蘑香酱。只能是留下来孝敬您的。平常他们,都吃自己种植的粗粮。”

“哦。”庞固恩点头,随口又问道,“那咱们军屯种植的粮食作物,主要是什么呢?”

对问,王四郎流利而答:“狗尾巴屯都是山地梯田,地疲民鄙。所能种活的东西不多。屯户们赖以为生的。唯有山核桃和绿豆尔。”

王四郎的回答只是顺口的搪塞之言。但听在庞固恩的耳朵里。却是另一个滋味了。

狗尾巴屯竟然种绿豆!

简直是开局天胡,天胡开局!

虽然庞固恩在大学时主修的课程是绿化而不是农业种植,但因为课业需要,他对于各种农作物以及他们所适应的气候、环境等等,也还是有一定了解的。

所以庞固恩知道,在海拔落差大且气候多变的山区地形中,首选的粮食作物是燕麦、荞麦和绿豆这类的杂粮。

这其中,又以绿豆为最好。

因为绿豆这种东西是豆类,拥有豆类农作物所独有的一项技能——根瘤固氮菌。

因为固氮菌的存在,绿豆可以改善土壤,增加产量。间种别的经济作物也就成了可能。

除了这个之外,绿豆的热量、粗蛋白含量比大米还高,再加上绿豆本身所具有的生长周期短的特性。便足够养活一定的人口,应对天灾。

而且除了这些之外,绿豆还有一样特殊的特性,是在这个乱世之中,是尤为重要的隐藏优势。

可以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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