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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佑疏仔仔細細地保護著自己小小的左手,不讓字跡糊掉,這支筆好像有神奇的魔力,連寫個字都能在她的掌心灼燒,連帶著也燒這她的心。
真好——她遇見了,許若華。
後來的許若華也慶幸——真好,她遇見了,南佑疏。
電影已經演到最高潮了,南佑疏自從許若華的戲份出來後,就沒再和姐姐鬧騰了,安安靜靜地著電影,神情專注,讓許若華很是受用。
李雪的家庭因為世道不好,生意不好做,要離開長沙了,所以李雪也要轉學。而此時,程冬和李雪解開了之前的誤會,又互相被彼此的才華吸引,感情已經迅速升溫,兩情相悅。
程冬得知李雪要離開後,終於不再猶豫,遞交了一份早就寫好的情詩:
那天,你站在升旗台下,藍色的襖裙,黑色的小平跟兒,微風帶起陣陣花香。我已確定,你是我這一生只會遇見一次的驚喜。我將於茫茫人海訪我唯一靈魂伴侶,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僅此而已。
人物的情感也一瞬間因為這封情書達到了高潮,在李雪離開的前一夜,程冬和李雪在暴雨中青澀又衝動,最後輕輕一吻,一觸即離。
南佑疏看到這一段的時候呼吸有點不順暢,心情跌落了谷底,電影裡還在說程冬著台詞,她卻什麼都聽不見了。許若華看到這一段的時候也下意識地看了南佑疏,果不其然,她很失落的樣子。
許若華覺得有些奇怪,但還是第一時間,下意識地對南佑疏解釋到:「這是一種拍攝手法,借位」,怕南佑疏不懂,又補充:「只需要男女演員稍微挨著對方的臉,就大可以讓觀眾感覺兩人是在接吻。」
南佑疏垂了垂的眼角,似乎沒想到還有這樣的辦法……也就是說,她的姐姐沒有親胡左……一直緊繃的狀態忽地放鬆了。
只是南佑疏對自己很失望,自己卻老是太過於依賴她,還要讓姐姐擔心,自己剛剛憑什麼不開心呢又以什麼身份不開心呢明明自己只是被姐姐撿回家養著的孩子,以後一定要懂事一點。南佑疏還不知道剛剛突然而起的那股情緒名為——「占有欲」。
這仿佛一個小插曲一樣,很快就過去了。電影已經進入尾聲,沒想到因為國家戰爭四起,程冬和李雪一別就是十年。
程冬沒有繼續讀下去。時間到了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程冬參了軍,一條腿卻瘸了,心裡卻始終惦記著那位身穿藍色襖裙的女生。
再次搜尋到李雪的消息的時候,卻聽說她成了有名的舞廳歌姬。程冬痛不欲生,卻不敢相信——他不能相信當初說出「身膏野革」的女子,卻甘願墮落。
歌舞廳是什麼地方是日軍大佐和權貴走狗經常去的地方。程冬不願信,獨自瘸著一條腿上了綠皮火車,去了李雪的城市,上海。
傍晚,燈紅酒綠,鶯鶯燕燕的聲音從當地從「百樂門」里傳出。有人說,李雪就在裡頭唱歌,是招牌,他記掛了整整十年的女人成為了「百樂門」的招牌。
門口的服務生攔住他:
「怎麼來了個瘸子?怕不是討飯的吧今天日本的大佐可在裡頭呢,你可不能進去。」
「你們的頭牌是誰說話!」程冬咬牙切齒地問道。
「你外地的吧,誰不知道百樂門招牌李雪啊,聽說以前還是大學生,最近正受大佐的寵呢,那身材嘖嘖嘖,怕是賣的。」
「你個狗娘養的!」程冬一拳把服務生打到了地上,打的服務生鼻血橫流,直呼:「大佐!大佐救命!殺人了啊!瘋子!」
大佐的手下前來拉開兩人,用槍桿子把程冬的後脖頸使勁掄了一下,本就瘸了的程冬倒在了地上。「你們!鬧事的通通沒命!你!滾遠點!這個鬧事的!抓去給大佐看看是不是刺殺的!」
日軍將程冬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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