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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樺點點頭,摸了摸我的頭,跟沒吃飯似的,也不抱我了,讓我自己走。
林樺沒把我送回媽媽家,媽媽也沒有來接我。我讓林樺給媽媽打電話,他說媽媽忙,我纏了他好幾天,他被我纏煩了,給我揍了一頓。
但這次我有點骨氣,他沒把我揍老實,改採取懷柔政策,每天放學帶我去吃麥當勞,我一開始還鬧著找媽媽,過了一兩周林樺就取得階段性勝利。
他允許我看電視,想看到什麼時候就什麼時候,他不願意做飯的時候就帶我下館子,我愛吃什麼他點什麼,也不要求我吃青菜,不會強迫我多喝水,我覺得跟著林樺也挺好的,只是偶爾睡覺的時候會想媽媽。
有一天林樺又帶我去找了一次王叔叔,不過這次他沒有因為工作原因將我丟給王叔叔。有過第一次,我也沒有了拘謹,上了車就趴在車窗上看外面的霓虹燈,也不坐林樺的懷裡了。
回去的時候,林樺告訴我,如果有人問我是不是每次他都陪我在這裡玩兒,我得說是。我反駁,我說你上次沒陪我玩兒啊,是王叔叔陪我玩的。林樺問我,是不是他陪我去的,我說是。然後林樺又問我,是不是他去接我的,我說是。
林樺說,對啊,都陪我去還接我回來,這還不算陪我玩嗎?我雖然覺得他說的不對,但說的有些道理,只得點點頭,說知道了。
過了兩周,我有些想媽媽了,用老師的手機給媽媽打電話,媽媽沒接。我回去問林樺,林樺說因為媽媽太忙了,我現在已經是四歲的大孩子了,不能動不動哭著鬧著找媽媽,兩歲的小朋友才幹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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