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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医学院的院长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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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缓,春秋时期秦国人。据《左传》记载,鲁成公十年,晋国国君景公姬据生病,晋景公听说秦国有良医,就派遣使臣求医于秦国。秦恒公派遣医缓往诊,医缓即到晋国,诊景公病直言不讳说:“疾不可为也!”因为病程已发展到“在盲之上,膏之下”的晚期,而“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不可为也。”就是说,以砭石、针灸攻治已不可及,服食药饵医治,亦不能至,而医疗无能为力,这就是病入膏肓的由来。

医和水平也不差,经常给诸国国君治病,在列国之中颇有贤名。

医修作为秦国名医之后,但因为被秦国如今的医令所嫉,医令经常在秦国国君面前说医修的坏话,医修也因此不被秦君所喜,被赶出了秦国,机缘巧合之下,这个医修被黑衣卫发掘,就将医修带到了楚国。

经过楚国医令的试探,医令对楚王熊章表示,医修的医术水平已经超过了他不少。

也许是熊章的翅膀效应有了作用,病危的颜回遇到了入郢的医修,颜回早逝的命运被改变了。

之后楚王熊章便让医修担任医学院的院长,既可以将其高明的医术传承下去,又可以在郢都给楚王室看病。

医修对此也欣然接受。

而熊章见楚国医令也是个实诚的人,就让他继续担任楚国医令,还兼任医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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