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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一脸的无语,不过手上还是很轻柔的。
“你不好奇,我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你?”
“我听我哥说了,我们第一次见,我还是小学生那会。”
“是,被你教训了一番,我决定要出人头地,然后再去你家提亲。”
可惜,没等到他带着军功荣归,盛家就出事了。
“你那会也没多大啊?”
“喜欢就是喜欢啊,晚晚,我对你一见倾心。”
“你再说我可走了。”
“我那会在抢救前意识涣散,我以为我都没有机会再见到你了,我觉得特别不甘心,我好想活下来,我有点后悔在救下你的时候我应该告诉你我叫御九溟,应该让你记住我。”
那一刻御九溟的确是后悔的,喜欢就应该早点说。
如果他那一次就死了,那这份心只能带进坟墓,他肯定会死不瞑目。
御九溟的背部只是皮外伤,消毒处理后,应该问题不大。
盛思晚手脚很快,一下子就都弄好了。
她将用过的工具扔进垃圾桶,又收拾好药箱,站起来。
御九溟看她要走,又抓住了她的手。
盛思晚看着他,示意他松开。
“当初可是你自己握住我的手让我别死的,你说过,你也会努力地留活下来,你说我们终有一天会重逢的。”
当时御九溟情况并不好,没有找到匹配的血型,正等着开刀做手术。
他一共经历了两次大手术。
第一次是先解决掉身上的子弹,并且稳定他的生命体征。
然后才开始处理头部伤口,偏偏就缺血。
那是盛思晚决定离开的前夕,她去医院探视了救她的人。
她在新闻上看到他身爱重伤命悬一线。
盛思晚那会经历了丧父,丧母。
但,有人曾为了救她差点付出生命。
她又觉得,这个世界也不都是坏人,好人还是有的。
所以,她决定去看一看。
这些话也的确是她说的。
“你怎么知道?”
“我听到了,我也认得你的声音,晚晚,我们终于还是重逢了。”
大家都没有失约。
只是花了八年的时候,幸好只有八年,而不是八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