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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姝解惑了。
“季家小子居然用吉普车来接啊,还是两辆啊。”
“天啊,他到底是从哪里找来的。”
“你们也不用想想之前季家小子是干嘛的,那地方肯定是有吉普车的。”
“能用吉普车来接亲,这也太风光了吧。”
“我要是当初出嫁的时候,要是能坐上一回吉普车,那这辈子都值得!”
“……”
沈云姝没想到,季淮南居然会用吉普车来接她,还是两辆。
她还以为是这个时代城里大家接亲都会用的自行车呢。
其实,什么车,沈云姝都不在意。
什么年代,就用什么东西。
沈云姝入乡随俗,是能适应的。
却没想到,季淮南会那么用心。
一个人为什么会那么用心,那自然是浓烈的喜欢了。
因为喜欢,所以想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她最好的。
或许,季淮南就是如此。
事实上,季淮南就是如此。
两辆吉普车在大杂院门口停下,车门打开,一身军装的季淮南,迈开长腿下来。
宽肩窄腰,剑眉星目,身材挺拔而高大,极具精神气……
这样的季淮南,让所有看到人,眼前就是一亮。
再加上今天是自己与心爱的人结婚的日子,所以季淮南很开心,眼睛也很亮,那股子激动,兴奋,喜悦,几乎都要抑制不住了。
“这才是当新郎官该有的样子嘛。”
人群里,有人悄悄感慨道。
新郎官嘛,就是要这样高兴,激动,哪像那孟珏,瞧着那模样,脸上一点高兴的表情都没有,就连笑容也很是勉强,或许他自己觉得别人没有发现,但是大家的眼睛都利着呢,自然是看出来了。
只是看破不说破而已。
大家觉得,这孟珏,肯定是后悔抛弃云姝,选择沈云秀了。
反正大杂院里的人都觉得,只要是眼睛不瞎的人,都会选择沈云姝。
而这时,和季淮南一起来迎亲的以前的战友们也纷纷下车,他们倒是都穿着便装,但是这身姿挺拔的模样,一看就让人知道他们的职业。
他们下车的那一瞬间,大杂院所有人都哇的一声,明显也很是惊艳。
而此时的沈云秀,看着眼前这一幕,目眦欲裂。
怎么会这样,季淮南怎么会弄来了两辆吉普车来接沈云姝?
他怎么能这样!
明明上辈子他来接她的时候,只是一辆自家的自行车而已。
为什么这辈子,不用那辆自行车来接沈云姝?
难道,沈云姝就真的比她好?好到季淮南值得弄来吉普车来接亲吗?还叫来了那么多战友!
不公平,这根本不公平啊!
沈云秀看着这一幕,眼睛都泛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