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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集体生活,又穿一样的衣服,大家多少会在自己的私人物品上做些记号。例如百里颦会在袖口写“百”字一样,李溯也有。在他校服内侧的衣领处,他用马克笔简简单单写了自己的名字。
其实百里颦的字很男孩子气。
龙飞凤舞、有棱有角的。
但是比起李溯来说,他的笔迹才算真正充斥着男生的风格。
她偶尔借他的课堂笔记抄,有时候也和他的作业对答案,所以见过很多次。
他大约临过帖。
字也很匀称。
比起这个,百里颦觉得李溯写得最好看的还是英文。
他不是写花体那些,只是那种字体同电影里看过的外国人的字迹很相像。很地道。
打断她胡思乱想的,是正在晃动的、修长纤细的手指。
她坐在课桌前写习题,一时走神,连周围人叫自己都没听到。
李溯收回探到她眼前挥动的手说:“有人找你,你发什么呆?”
百里颦一回头,看到仅仅往别人班教室门口一站,就能吸引大半目光的男生正探出身来朝她微笑着挥手。
“他妈的,”百里颦差点把手里的自动铅笔捏断,“都说了要他在其他人面前别跟我套近乎了。”
李溯似乎有几分幸灾乐祸,倏忽之间戏谑地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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