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66节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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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刚刚好吃午饭,花花直接仗着自身钻土的能力遛了进去,只剩下郑樨一个人提着大包小包的购物袋回家。

“樨樨去哪了?怎么给鹃鹃买这么多衣服呀。”

“小孩子长得快啊,买衣服要买合身的。”郑樨很自然地将专门买给小表妹的衣服袋子交给舅妈,然后剩余的就提进自己房间里去了。

“你这可会把鹃鹃宠坏的。”舅妈摇摇头笑了。当了几十年穷人,舅妈还没太习惯生活水平骤然上升。

“谁也不是天生要当穷人呀。既然有条件让鹃鹃读更好的学校,以后找更好的工作,那就让鹃鹃好好念书才是。”郑樨明白舅妈的纠结,所以直接把话题引到小表妹的教育身上。

舅舅和舅妈还住在寨子里,寨子里的小孩要上学就必须得天都没亮出门,走上两个小时的山路下去乡里读小学,要念初中还得去镇上,那是又要好几小时的路程。

因为家庭经济局限,大表哥就只念到小学毕业然后回寨子跟着爷爷爸爸学木工,小表妹今年才七岁,也走了一年的山路。

如果舅舅舅妈一家在妈妈生完二宝之后又回寨子去的话,小表妹估计还得走大表哥念完小学之后就没有书念的老路。

“唉呀,红英,我可说不过你这宝贝闺女。大道理一套套的。”舅妈扭头就找杜红英说嘴去了。

“别说是说得过她了,回头她能干出在镇上先把房子铺面都给买了的事了。先斩后奏的事干得还少嘛。”杜红英摸着大肚子说笑,结果一个不小心就真说中了,看见郑樨的脸色有点不自然,她的眼睛微微睁大。

“你别说还真又买房子了?钱不是都在我这儿嘛,哪里来的钱买房子。”

“零花钱还是有点的。”郑樨挠挠脸颊,可没告诉她妈妈刚刚又得了二十八万呢。

“我就想着嘛,外公外婆在老家生活习惯了,也不想搬来首都,那就在乡里和镇上都买个房子呗,也方便鹃鹃念小学初中嘛。这山路这么黑,要万一鹃鹃又像舅妈那样不小心摔了可怎么办哟。”

郑樨舅妈体虚的病就是在送大表哥上小学的时候不小心摔的,滚下了山崖差点儿摔死,若不是半山上被树枝拦了一下,这人可真的就要没了。

因为这一次摔跤,舅妈落下了病根,养了好久才养回来。大表哥内疚在心,念完小学就没再折腾家里去念初中了,回寨子跟其他不念书的人一样折腾木工。

如无意外的话,大表哥也会娶山里的姑娘然后生几个孩子继续当一个山民。直至因为表妹郑樨高考而来到大城市,因为这个契机重新点燃了他的斗志,然后跟蔡叔走了去学手艺,想尽全力拼搏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你呀就少想那么多。樨樨说得对,就算不留在首都,那也要搬到镇上去呀。树挪死人挪活,我们家以前那么苦,现在还不是熬过来了。”杜红英倒是挺满意郑樨这次的先斩后奏。

爹妈已经明确说了不会留在首都,他们在老家生活了几十年了,土都埋到脖子上,死都要落叶归根。再说老家那儿有爹妈的老邻居,来首都旅游两三个月可以,住到死那就难免会想念老家,死得冷清。杜红英不好强留父母在身边照顾二宝,这是不孝。

现在闺女倒厉害了,乡里买了房,镇上也买了房,让爹妈爱住山里乡里还是镇上都行。

其实杜红英本来也打算拿郑樨当挡箭牌这么干的,可没想到闺女想得比她还周全,噼里啪啦就把大哥一家给全说服了。

饭桌上女人商量着钱的事,三个男人乐呵呵地听着,顺嘴说两句。买房子的钱花都花了,也只能是当郑樨孝敬外公外婆的了。

“鹃鹃要努力念书知道吗?将来考上大学就住表姐这里,房间都给你留着呢,就粉红色那间。”

“嗯嗯!我也要像状元表姐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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