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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九章 投资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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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凡来到床头,打了一个电话给到荣木桐。

他知道人物卡的所有一切信息。

“喂,您好。”

电话中传来一声中气十足的声音。

“是我。”

“天恒大厦现在是我们的,你明天去接收,还有最上面的五层是我们公司的。”

“另外的你全部放租出去,我过段时间会过去。”

“我明天会给公司的账户上打三千万美钞,公司发展的方向你知道,要尽快的落实。”

“明白,我立马去办理。”

荣木桐,在电视剧黄金有罪中,他的商业手段可是十分厉害。

这人有心计,有能力,眼光准确。

是一等一的商业人才,其实在之前林凡在注册好恒天集团这个公司的时候,就找人找过一些在港剧中商业能力强悍的人才。

而荣木桐这人他也找过,但是查不到他的信息。

最后,林凡在监狱里面找到了他,然后就收到了自己的手下。

因为林凡这边实在没有太多的人可以用,托尼他们都不是做生意的材料。

至于他自己虽然有商务管理能力,但还是有点弱了,有了荣木桐,对他来说是非常有利的。

两年后,港城政府废除丁屋,这是林凡要抓住的机会。

丁权,“丁”是成年男子、壮丁,“权”是权利、权益;

所以,“丁权”政策就是港城原居民的男孩成年后,有权向政府申请法定的土地自己建房子。

1970年代政府计划发展新界,为了得到新界原居民的支持,当时的港城政府于1972年12月实施的“小型屋宇政策”,规定年满18岁,父系源自1890年代新界认可乡村居民的男性港城原居民。

每人可一生申请一次于认可范围内建造一座共3层高(27尺\/8.23米高),每层面积不超过700平方尺的丁屋,无需向政府缴付地价。

而修建丁屋的权利就是丁权。

作为新界人的林凡,祖代也是新界的原居民,这一点他也拥有着权力。

丁权到至今已经是二十几年了。

在此期间,很多的港城人都羡慕新界人有一份权力。

而随着时间慢慢的推移,新界人拥有的丁权高达了二十几万。

而港城的房价则是越来越高。

这样也就导致了,很多的港城人对于新界人的嫉妒。

在这些年中,每天都有无数的人向政府反馈意见。

而这一份条例也不能无休止的延续下去,所以,这张信息卷上面的内容林凡并不意外。

但是这交换的条件,对于林凡来说可是一个诱惑。

1600尺换算成平方也才148.6平方米。

如果是在内地,那么这倒是没有什么。

但是港城的土地资源是在是太少了,房价也越来越贵。

一间1600尺的丁屋,那可是豪华别墅级别了。

这十几万的丁权,那就是十几万套豪华别墅丁屋。

这其中的利润,那可是相当的大。

要知道,丁权也是可以转让的,如果林凡现在手中拥有着十几万的丁权,他足以拿这些丁权,去和房地产公司合作。

修建丁屋别墅,这样一来,赚的钱,那可是论百亿计算的。

因为这条政策还有一点就是,新界人盖丁屋,是不用向政府缴纳土地税的。

“呼,真是一个好消息。”

林凡舔了舔嘴唇,这对他来说确实是一个好消息。

骆家在新界的名气不小,以他的身份想要去跟别人收购丁权,那可是取得了先天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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