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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血的吸引力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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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吃你也吃饱了,你家的金银首饰在哪呢,帮我找出来,我需要它们。”

叶枫检查了一下杨雄待着的客厅,里面虽然依旧豪华异常,但并没有看起来可以导致杨雄成为异变者的东西。

当然,也可能有,只不过是被杨雄给吸收或者隐藏起来了,也不无可能。

杨雄显然也是一个聪明人,他虽然不知道叶枫要金银首饰干嘛,但还是很利落的带着大兵把家里的金银首饰全都拿了出来。

要说有钱人家就是不一样,仅仅是杨雄父母睡觉的卧室里,女主人戴的金银首饰就有不少。

其中小的耳钉戒指就不算了,金镯子,金项链,又粗又大,一眼看去就壕气万分。

另外在三楼的一间小书房里,杨雄直接搬出来了个小保险柜,找到钥匙打开之后,里面现金不计,一百克一个的金条就有五根,晶莹剔透的玉观音两个。

叶枫不懂玉,虽然看着这玉漂亮,但并不知道在之前的价值能有多少,不过既然能在这保险柜里放着,想来价值不菲。

还有数张房产证和汽车的购买的票据,看金额,哪个都没低于百万。

有钱人,不愧是有钱人。

可惜叶枫要的也就是这些的金银首饰和贵重金属,其他的东西对他而言都没用。

“叶统领,你安排的事情我已经弄好了。”

一切收拾完毕,王军平气喘吁吁的跑了上来。

叶枫点点头,对着杨雄说道:“来吧,下楼,配合我做点小实验。”

杨雄心里疑惑,但看叶枫没有继续解释的意思,也只好跟上,现在自己的命就在人家手里攥着呢,自己又是这个样子,除了听从吩咐外也别无他法了。

杨雄的想法很简单,从旁人对叶枫的称呼也能知道叶枫是个掌权者,他只希望自己在当小白鼠被别人研究的时候,因为自己的配合,自己的待遇能好一点就行了。

变成这个模样,又经历过饥饿的杨雄没有太多的想法。

刚走下楼梯,杨雄的鼻子就耸动了一下。

他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这种味道很吸引他,他之前绝对闻过,但这会儿一时间竟然想不起来。

越往下走,味道也是浓厚,杨雄原本是跟着叶枫的脚步,但等他走下楼梯后,那股气味已经彻底的吸引了他,让他再无别的想法。

叶枫刚才就察觉到了杨雄的异样,但他并没有阻止,反而站到一边,看杨雄要去哪里。

杨雄此时已经彻底被那味道吸引,他如同梦游一般,摇摇晃晃的向着院子走去。

院子后面有一个石桌,石桌上放着一个碗。

王军平因为害怕杨雄,所以早早就在楼下等着了,现在看到杨雄的动向,赶紧给叶枫说道:“您让我弄的狗血我就放在那个桌子上了。”

“好,我知道了。”

狗是大狗,王军平家养的狗,原本在狗笼里关着,几天没吃食的它早已经被饿了没有了叫的力气,就连叶枫他们进来,这狗也没这么叫。

所以叶枫在第一时间看到后就没有管它,后来在发现杨雄后,他这才吩咐王军平杀狗取血,好试试杨雄是否会被吸引。

如果是丧尸的话,在狗死血流出来的时候,就会闻到气味了。

但当时在楼上的杨雄并没有闻到,直到他下楼,离着狗血越来越近,这才闻到气味。

和丧尸一样,一旦闻到血腥味的杨雄,立马就没有了理智,直奔气味发散的地方。

杨雄越走越快,十多米的距离,到最后的时候他几乎是用跑的。

端碗,喝血。

血液顺着他那松弛的皮肤滴落在石桌上,他几口就喝完了碗里的狗血。

这还不算,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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