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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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文章的便習字,喜歡丹青的便作畫,喜歡音律的便學琴,實在都沒興趣,學些珠算做帳的手藝,長大了也能自食其力。」林煜溫柔地說著,「若是有我不會的,還可以另請別的先生來教。」

他想過自己或許不會有朱夫子那樣的成就,但也可以做個很好的先生。

但地剛看好沒多久,秋天也近了,戚同甫求林煜,把置辦書院的銀子拿來做他秋闈舉試的盤纏,送他進京趕考。

「他說等他一朝高中,會帶我過好日子。」林煜無奈地笑笑,「何其荒謬。」

即便窮其一生,戚同甫都不可能達到當年林氏嫡子林光霽的高度,更遑論施捨給予。

戚景思雙拳攥緊,咬牙道:「那你為什麼要答應?」

「因為……」

因為當年真正讓林煜心動的,正是戚同甫身上曾經敢想敢為,不屈不撓的一股子倔強地勁兒。

「因為在鄉下安安靜靜地做個教書先生,是我的願望。」他嘆息道:「但我不能用我的願望,束縛他天高海闊的理想。」

戚同甫離開後,鄉民再也沒有任何顧忌,他們根本不認識林煜是誰,只知道他是逼死了戚家原配夫人的男小三。

謠言和白眼四起後,林煜才後知後覺,戚景思的娘根本不是死於什麼難產,是被戚同甫休棄後不堪流言,自縊於梁。

而戚同甫之前將他安排在荒僻的客棧,就是為了處理走戚景思的親娘,可沒想到那女子剛烈,居然選擇自盡,這才耽誤了許久。

「那他……為什麼……」戚景思恨得咬牙切齒,「要娶我娘!」

很顯然,如果單單只是為了留個後,戚同甫不會將他扔在沛縣十幾年不管。

「為了銀子。」林煜淡淡道。

戚景思外祖一家經商有道,曾經將縣城裡半條街的鋪面都收歸名下,戚母帶著頗豐的嫁妝,嫁給縣城裡唯一的秀才,瞧著也算是登對。

戚同甫如願拿到了那筆嫁妝,可以重新回晟京赴考,可他的母親當時確實病重,剛過門的媳婦很快又有了身孕,於是便耽擱了下來。

直到林煜找來了沛縣。

一個縣城裡的小小富商能給自己提供的幫助,怎麼能跟林氏嫡子相較,幾乎不用思考,戚同甫很快便做下了決定——

休妻,把林煜瞞在鼓裡,繼續讓林煜對自己一往情深。

當年的林煜只有二十歲,怎麼可能沒有一點少年意氣,知道真相後他曾經多方打聽,想要把戚景思送回外祖家裡,然後永遠離開沛縣。

可惜當時戚景思的外祖一家已經不堪其辱,變賣田產後,遠走他方,蹤跡難尋。

「所以我這麼多年,一直守在沛縣,守在這個小院兒里。」林煜輕聲道:「我就怕你外祖萬一什麼時候想起來了,回來尋你,卻找不見人。」

「小叔叔……你真的……」戚景思覺得自己鼻樑發酸,「會把我送走嗎……」

「那時我已經知道了全部的真相,你爹卻還一封封書信寫予我,跟我傾訴他在晟京的難處,無非是想我用林氏的錢、權助他一臂之力。」林煜的眼中也難得地流露出鄙夷的情緒,「我看著信,每一個字都覺得噁心。」

「我一封信都沒有回過,那時我每一天都盼著你外祖能回來把你接走,這樣我就可以離開沛縣,跟戚同甫再無瓜葛。」

直到後來,也許是聽多了晟京城裡關於光霽公子的流言,也許是從來得不到林煜半個字的回應,戚同甫大約已經知道自己的事情敗露,林煜已經對他徹底死心,不會也不可能再重回林家對他有所助力。

「後來彧之寫信予我,告訴我戚同甫中了進士,還娶了太子太傅的女兒。」林煜搖頭道:「那時我覺得,這一切的荒唐終於可以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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