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新笔下文学】地址:www.bixiabook.cc
了就好。
可是今天中午我没吃,因为我凳子上有血,我很害怕一直坐到中午,等到班级里没人了,我才匆匆收拾好跑去厕所,我一边哭一边擦着裤子,我以为我要死了,那时候我才发现,我还不想死,我放不下奶奶,也离不开爷爷,更因为我感觉快要熬出头了,我要离开这个地方,从新开始生活了,我不想半途而废。
所以我用纸垫上了,没和任何人说,直到放学回到家,我看到奶奶到时候才忍不住放声大哭,而奶奶却笑得很开心,她摸着我的头,说我长大了。
也就是在中午,我的同桌例行惯例的翻开我的书包,拿着我的辣椒酱和咸菜好像发现新大陆了一般,等我回去的时候,我的凳子上和书桌上都是我熟悉的味道,哪里都是红彤彤的一片,我还以为是我流血被发现了呢。
现在想来,还多亏她了,真不愧是我的好朋友,真会为我着想。
现在我又多了个外号——贫民窟女孩。
说实话,还挺好听的,比以前的那些强好多,原来被人发现贫穷也没什么嘛。可他们在优越什么呢,优越自己投了个好胎吗?
那的确是可以优越的。
如果你没离开,如果你春节真的回来就好了妈妈。
这个春节你会回来吗?
我想是不会了,最后祝福我唯一不离不弃的朋友,虽然不知道你还想不想让我当你朋友,但很抱歉,我叫王胜男。】
这就是王胜男万千不愿回忆中的一天,在那一天后她真的成长了,也变得更加勇敢,没什么可失去的她自然也就无所畏惧了,也是从那天起,她才懂得隐忍退让只是一时的,必要的时候坚持站在原地,或者努力向上攀登才是一世的。
她不愿意回忆起那天,也是因为会勾起她以前的回忆,本就贫穷的家,不可能会给她频繁的买新衣服,在学校有校服穿还能应付,只要她不拉开校服外套拉帘就行,多热她都不拉开,为此她还被人叫做‘怪人’。
只是夏天还好,热点也能忍受,但冬天就不能这样了,就算她把拉帘拉到头顶也抵御不了北方零下二十多度的寒风,所以棉袄就成了她新的自卑源泉。
缝缝补补的棉袄是捡她那从未见过的表姐的,而且就捡了那么一次,身体发育得快,宽大的棉袄不仅变的老旧,更变得没那么保暖,但这就是王胜男最后的御寒手段了。
但有时候她还是会憋不住在人多的时候去上厕所,那时同桌还会借她衣服,王胜男也不会总借,为此她可以一上午不喝一滴水,更没钱买零食。
只是最后还是被发现了,自己努力隐藏秘密。
那是一个课间,王胜男刚处理好身上的血迹,回到班级时感觉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不在流血。
她算是班级里最早熟的,但对生理上的未知,对于死亡的恐惧蔓延到她的全身,冰冷的空气将她思维冻结,破旧的羽绒服被挂在班级墙上,当作博物馆展览物,午餐也被打翻在地,红彤彤的辣椒酱就像血一样,沾满她的全身,也好,这样就没人发现她的窘迫了。
从那天以后王胜男就有了一件新的棉袄,也失去了最后一个‘朋友’,或许她根本就没拥有过,就像那件被她丢进火堆的新棉袄,她还是喜欢旧衣服,因为旧衣服不会变心。
本以为自己没什么可失去的了,直到遇见了陈姗姗、于莹和莹宝,甚至还有杨毅,所以王胜男看着杨毅手中的辣椒酱,只想将它深深的隐藏起来,她不想在新的环境过老的日子。
所以她飞扑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