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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代价。
只不过死的是一条轻如草芥的生命,所以这种代价她完全可以承受。
她把两枚筹码扔在门口。
等曹德在附近工地做工回来,看到这两枚筹码,果然捡了起来。
曹德玩钱是不去极乐厅的,那里最小的筹码也要十块,他都去楼下麻将馆,五毛就能开一局。
但既然白捡了二十块钱的筹码,他当然要去极乐厅长长见识,说不定翻倍了呢。
他抛着筹码走进极乐厅的时候,阮晨牵着傅简之,站在不远处的拐角冷冷看着他。
当天晚上他是拎了两瓶烧酒,两斤猪头肉回家的。
捡的二十块钱,一天的功夫,输输赢赢,居然变成了五千块。
曹德喝的醉醺醺的,心想天选之子不过如此。
等曹德搂着从娆打起了呼噜,阮晨认认真真的把自己擦洗干净,换上那天曹德给自己买的新衣服,把睡的迷迷糊糊的傅简之喊醒,“陪姐姐去办件事情,好不好?”
小孩子瞌睡大,但傅简之偏偏就有那股毅力,点头磕脑的爬起来,跟着打扮的像一朵沾着朝露的玫瑰花一样的阮晨,走进了极乐厅。
这是阮晨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她是害怕的,不然也不会喊上八岁的傅简之给自己撑腰。
空气暧昧潮湿,烟味儿混着说不出的腥味儿,傅简之有些难受的说,“姐姐,我想吐。”
阮晨轻声哄着,“没事,很快的。”
不论是年纪、打扮还是容貌,阮晨都和这里格格不入,很快吸引来了别人的注意。
一个女人打着哈欠,指尖夹着燃烧了一半的香烟,问,“小妹妹,你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她声音很大,带着少女特有的尖利,说道,“我是从娆的女儿,我要找乐哥,我想问问他,他是不是要花三万买我。”
在深处烟味儿浓的呛人的房间里,阮晨如愿见到了乐哥。
光头、刺青的男人,三十余岁的样子,开了几家娱乐场所,是这一片儿混混的头。
在看到乐哥的一瞬间,刚才一路走来腿肚子都紧张的打颤的阮晨反而冷静了下来。
乐哥似笑非笑,看着精心打扮过的含苞待放的女孩儿,说,“我是说过,怎么了?”
阮晨故作老成的说,“我只要一万,还求乐哥帮我个忙。”
乐哥——全名余乐,几乎被逗得要笑出声,“你说了算?”
阮晨语气很平静,“要是曹德死了,我说了就算。”
余乐被这句话里的淡漠和杀气震了一下,掐了烟,看向阮晨的眼神郑重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