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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邦国上前,扯下半大猪仔身上的盔甲,箭头连带着一并被带下。
剧烈的疼痛让猪仔奋力挣扎,几个百户肌肉暴起,把只有百余斤的半大猪仔狠狠按在地上,被按住的猪仔只能发出痛苦的哀嚎。
众人一同围上前来,只见去除了甲胄,猪仔身上只剩一个深不足一指的浅浅伤口,冒出丝丝血迹。
百户们看到这一幕都惊的说不出话来,王大彪的臂力可是公认的猎户军第一,五十步的距离箭羽威力十足,居然只擦伤点皮毛?
李邦国转过身来开口道:
“你们谁觉得自己能比王大彪臂力更好?”
面对李邦国的质问,百户们无言以对,开玩笑,王大彪那虎背熊腰的都不行,他们哪能比得过这家伙。
李邦国见没人开口,也不再逼问,转身对一个百户开口:
“去,拿把火铳来!”
作为新军指挥使的李邦国对火铳自然门清,熟练的倒入火药,用一根细长的棍子从枪口伸入,压实,随后填充弹丸,一气呵成。
随后毫不犹豫举枪瞄准了绑在另一个旗杆上的猪仔,扣下了扳机。
随着燧石打火,一颗铅弹以极快的速度射向另一只披甲猪仔,只听一声惨叫,猪仔便没了动静。
百户们纷纷上前查看,只见被铅弹射中的铠甲只有凹陷了一个小坑,连甲都没破。
看到这一幕的百户们嘴角上扬,心中不由暗自得意,还得是弓箭吧?
看似神气的掏出火铳,结果还没弓箭破防能力强!这指挥使的脸打的啪啪响。
众人不由偷偷瞄了眼李邦国,想看看他怎么收场。
李邦国也不含糊,上前一把扯下猪仔身上的铠甲,谁料接下来一幕更惹的众人偷乐。
铠甲下只有个红印子,还没扇一巴掌威力大呢。
有心思缜密的上前探了鼻息,随即脸色一变,看似没受什么伤的猪仔却没了气息,实在怪也。
李邦国也不含糊,当即叫来几个庖厨,现场把猪仔解剖开来。
随着厨子手起刀落,猪仔也被拆解开来,看到猪仔的内脏,百户们都是心中一惊!
他们入伍前都是猎户,常年打猎,对猎物的部位也是门清。
只见铅弹击中猪仔的地方,内脏已经全部溃烂,这才是猪仔的致命死因。
如棍击人,外表看似无伤,实则内脏已经全被震碎!
这看似烧火棍一样的物件竟有如此威力?
百户们看着这平日用着不怎么顺手的火铳突然就顺眼起来,传阅观瞧,想明白其中的奥妙。
李邦国见这群猎户亲眼被火铳的威力折服,这才解释起了其中的缘由,不然这群大老粗是不会相信的。
“这上战场可与野外打猎大不一样,野外的猎物是血肉之躯,弓箭用起来自然得心应手。可这次我们面对的是后黎朝和沧澜王朝的正规军!我们的猎物都会披甲,哪怕只是这种皮甲,弓箭的杀伤力都会大大减弱。”
“而火铳便大不一样,铅弹射出后虽不能破甲,但铅弹的力量足以让内脏震碎,这样敌人也会没有战斗力。”
百户们亲眼看到火铳的威力后不由点了点头,露出恍然之色。
他们想的太简单了,以为打仗和打猎一样,实际上区别极大。
打猎更像暗杀,而军队可是要脸贴脸正面交锋的,要有足够的破甲能力。
李邦国看到百户们信服很是满意,这也是他最近发现的一件事,阅览史书,李邦国无意间发现火器的发展与铠甲的发展呈相反的趋势。
也就是说随着火器的发展,甲胄便退出了历史舞台。
就比如宋代的步人甲,三层披甲的大汉堪称人形坦克,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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