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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開口,我們有太多的話要講,不如不講。
過很久,我們默默聞著咖啡與丹麥甜卷的香味,我捧著杯子暖住雙手。
他緩緩的說:「你現在知道了,我很難離開一個垂死的人,而我總覺得我們的時間還長得很。」
我動動嘴唇,依然沉默。
「她下午又得入院,這次想很難出來了。」秉森說:「你再等我一陣子。」
我點點頭。
「我終於獲得你的諒解了。」他嘆口氣,把臉埋在我的手中。
我說;「你去照顧她這最後幾天,我等你。」
秉森鬆口氣,這麼大的一個男人,已是中年了,忽然流下眼淚。
我心定了下來,這麼多年的盼望與期待,總算沒有落空。
張君達來找我的時候,一眼便看出我臉上不尋常的地方。
這小子真聰明。
他沮喪的問:「我失敗了?」
我點點頭,「對不起。」
「沒關係。」他說:「讓我擁抱你一下,並祝你幸福。」
他溫柔地把我抱在懷中。
「謝謝你。」我說。
「我會來參加你的婚禮。」張君達說。
我說:「一個人的心屬於誰,大概上輩子已經算準的了。」
他說:「我想也是。」
後來我便嫁了給梁秉森。
我們很少吵嘴,每次想到我們在一起的滄桑,便不想吵嘴。
生命中的快樂並不多,而我又等了他那麼久。開頭我開頭看見他的時候,一點也不喜歡他,他是姊夫的朋友,我根本沒料到他會在那種情形之下出現。
那是一個夏天。我穿著長袖子的絲襯衫,到膝蓋的裙子,戴一頂帽子,帽子是巴黎帶回來的,糙織,上面有一層米色的細網。我在夏天是不穿短袖子的。他們都說我講究得離了譜的,跟我在一起,非得很小心,否則會得罪我。
這是言過其實,我承認我有點尷尬,可是不致於難於伺候,但是像康嘉這種人真是過了份。
他一身臭汗的坐在人家最好的沙發套上,姊夫的沙發套是「利勃蒂」料子的。他的汗衫象爛抹台布似的纏在身上,很含糊的顏色,牛仔褲全是補釘,然後是一雙球鞋,那雙球鞋。我的媽媽,臭聞十里,他又沒穿襪子,真不明白姊夫是怎麼放他進來的。
不看他的頭臉還好,看了更生氣,一臉的鬍子,長發是髦曲的,一直至到肩膀,隨時有幾隻蚤子會跳出來,這麼熱的香港,怎麼可以這種頭髮?恨不得拿把剃刀,把他剃個光頭。
他居然還有臉嘻嘻的笑著,一隻腳擱在人家綠大理石的茶几上,一隻手拿一杯啤酒喝。
我瞪大了眼,差點沒昏過去。幸虧帽子上有網,遮住我蒼白的臉色,我沒想到姊夫居然還介紹我們認識。
姊夫說:「這是秀秀,我小姨。這是康嘉,我的同學。」
那個康嘉伸出手來,我倒退兩步,一轉身就躲到姊狹房裡去了,我不敢與他握手,他的手上全是黑色的油漬,不知是什麼地方鑽出來的髒鬼。
姊姊進來詫異的問:「你怎麼了?秀秀?」
「沒什麼,那人是誰?怎麼會有這樣的人?」我皺上眉頭,「他走了以後,好好的噴一下殺菌劑。」
姊姊笑,「你別以貌取人好眾好?人家是頂頂大名的海洋生物學家,人家不講相貌,人家不靠臉吃飯,他為和平部隊做工,剛自地中海回來,才發表了一篇了不起的報告。」
我說:「管他呢!有些人就這樣,念多幾年書,非得裝個樣子出來不可,表示與眾不同。尊就好,他也是大學生,可是他永遠端端正正的。」
姊姊說:「你是情人眼裡出西施,尊除了會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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