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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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已下了十日,竟未停过,近日唐枫与沈浩初接连跑了几个地方,已对当年花费朝廷数百万银子督造的大坝疑窦丛生。

这日日暮时分,二人方从坝上回来,为了不耽搁来回时间,沈浩初借住在坝下小村的村民家中,院落简陋不过篱笆围起,茅舍三间,在这多雨的季节潮湿非常,连被褥都是湿沉的。

“侯爷,您这鞋子?”唐枫打开篱笆时瞧见沈浩初那鞋子。

坝下就是千顷良田,土壤被雨水浸得湿软,一不注意就踩得满脚泥,沈浩初才刚不知踩到何处,皂青的鞋面上已是泥痕斑斑。

那鞋不甚起眼,用料也不考究,只是针脚细密,极为耐穿,唐枫知道这鞋是侯夫人亲手纳的,沈浩初珍之非常,每有脏污就会用细鬃刷子刷去泥污,再放到灶火旁烤干。

凭心而论,像沈浩初这般分明含着金汤匙出生却不辞艰辛为民谋福的人,唐枫也是佩服,这段时日相处下来,他非但毫无架子,甚至称得上亲民,倒叫唐枫大为折服。

沈浩初看看自己的鞋,眉头微蹙,很是不舍。时间紧凑,秦婠就来得及纳了这一双千层底的布鞋,比外面的鞋子不知好穿多少倍,他既舍不得穿,可又不想穿外头的鞋,每每都矛盾。

如今看到满鞋的泥痕,他更是心疼,进屋摘了斗笠就想去刷鞋,沈逍却在这时抱着包袱进来了。

“侯爷,夫人给您捎的信和东西。”

信和东西只能寄到清洲的驿站,沈逍今日去清洲城办事,顺道替他取回来。

沈浩初打开包袱一看,里头是新做的春裳一套并一双鞋,信上有她娟秀的字,他一看就笑了,约是他在上一封信上提过自己舍不得穿那鞋,所以小丫头赶着又纳了双捎来,还在信上叮嘱他别舍不得,穿坏了再做就是。

一时想起秦婠的模样,他心头大暖,不觉又记起她的十八岁生辰。五月转眼也要到了,不知他来不来得及回到兆京。清洲这里的局势,远比他想象得要复杂许多,早已脱离贪腐案的范畴。上辈子后面几年发生的事,不过其中皮毛而已。

江南王的野心,昭然若揭。

作者有话要说: 以最后一段向你们证明,你们的沈叔叔目前安好,不用担心……

刚才把《窃皎》的预收坑弄出来了,不过这个坑可能不会写,这段时间被数据虐到怀疑人生,以至下个文一直没定,可能是《美女修成诀》吧,写点能哄自己开心的。《窃皎》或者《迢迢》,看情况吧,收藏好会提早开,势头不妙的话就等着……过一两年也许会写,因为我现在写的文也都是两年前的坑,哈哈。

原谅我这个正在怀疑人生的写手吧,不敢称作者,也不敢称大大,写开心吧。

第111章 庄子

四月上旬,兆京人议论最多的就是三年一次的春闱。对沈家而言,这却是注定忙碌的月份,一来有清明祭祖之事,二来沈芳龄的纳征日就在春闱结束的第二天,秦婠虽不管她的亲事,但阖府布置、置礼宴客这些她却是要亲自过问的,再加上段谦兄嫂抵京,秦婠自是忙得脚不沾地。

纳征是儿女婚嫁之中仅次迎亲的大礼,杜家的人会在那日请全福人并媒人将聘金、聘礼送到沈家,经此一礼,这婚便已成约,请期之礼虽排在纳征之后,但婚期却由两家长辈一早商妥,到时不过走个礼,亲迎日挑在五月十五,纳征后一个月左右。

因着婚期将近,近日来沈家走亲访戚的人不少,宋氏也不好一直关着,出来的机会就多了,常往老太太屋里跑,同老太太一起陪客,每每都带上沈泽念。沈泽念算是沈府这一辈唯一的男丁,生得也机伶,每每都让到访的客人羡慕赞叹,给老太太面上添光。

人一旦上了年纪,对子嗣便尤其看重,各府夫人间攀比的,多有各家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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