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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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槐之逃命般地一溜烟跑到何记酒铺,迎面正好撞见打算出门的何四箫。

“嘿,四哥打算去哪呀?”沈槐之兴高采烈地和何四箫打着招呼。

有时候沈槐之觉得自己身边的这一切都荒谬极了,无论是最终成为卖国贼的宁风眠,还是被迫和这个卖国贼绑成命运共同体的自己。

明明宁风眠最开始根本就不想搭理自己,现在却说自己是他的人,要保护一辈子?

更离谱是的,明明自己开局就定好了策略,成功获得宁风眠百分之百的厌恶值然后休弃自己,可最后撕毁和离书的人竟是他自己。

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沈槐之感觉似乎就有那么一只看不见摸不着还无法抗拒的手,正在随意玩弄着自己的命运。

一切都在发生偏离——虽然看不清楚这种偏离是好是坏,沈槐之现在的脑子里一片乱糟糟,甚至都没办法好好去思考梳理现在的情况和历史上这个时期的事情是否已经开始有了什么差别。

但何四箫的酒铺则是他心安的一方天地,最开始是因为何四箫是不属于原身生活中的陌生人,和他无论怎么接触都不会被人发现自己其实早就不是原身的秘密,而且四哥人好话少几乎对自己百依百顺,让自己这位在宁府中和宁风眠斗智斗勇时刻保持战斗状态的斗士终于可以得到片刻喘息,稍微喘口气,享受一下身为一个普通祝朝人的古代生活。

四哥可真好啊!

“打算出门走走,要一起吗?”今天天气不错,何四箫穿了件镶黑色短貂毛的深蓝素锦薄棉袍,没有搭氅衣,黑色素腰带上只挂了一块白玉挂饰,本来就身得肩宽腿长高大挺拔,这样一身素色更显得人风姿挺秀,甚至有一股军人的冷冽味道。

“好啊!”沈槐之眼睛一亮,最喜欢逛街了!沈槐之以前听过一句话,大概意思就是要想了解一个城市,最好的方法就是去逛逛这个城市的菜市场。这句很city walk的宣传语放在一个古代朝代也是十分适用的,去逛逛宣城最热闹的集市,就能知道天境年间的祝朝的首都时兴吃些什么用些什么,什么价位的商品卖得最好就最能反映出这个时代平民百姓的口袋里到底有多少可以花的银两。

“我特别喜欢逛集市,可以看到许多不曾看到过的东西。”沈槐之沐浴着深冬难得的太阳眉眼弯弯。

“是么。”

“嗯,集市可以看到百姓们最真实的生活情况。”

“在摘花楼里看不到吗?”

沈槐之瞥了何四箫一眼: “四哥现在也开始笑话我啊,摘花楼这样纸醉金迷的地方,只适合用来交换利益或者打探情报。”

何四箫心中一紧。

“哈哈哈哈,”沈槐之以为四哥误会自己在内涵摘花楼的第一次见面,连忙挽起何四箫的胳膊亲亲密密地说道, “但是我四哥不一样啊,我四哥是要去摘花楼做生意的呢!”

“你这样挽着别的男人,不怕宁将军有意见么?”何四箫虽然没有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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