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下文学

第11节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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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幽闲摇摇头,“他目前在帝都,帮忙扫清垃圾,最晚过完这个冬天我就要回帝都了,这把剑,还需要磨砺。”

无寐开启暗室,两人走到房门口,无寐停下脚步,有些踌躇,“我有一事不明,当然,如果你不愿意说就算了。”

“什么事?”得到了无寐的支持,幽闲轻松许多,变得爽快起来。

“宫的儿子怎么成为了你的手下?你是怎么认识他的?”无寐问。

“您还记得他在格斗场做过战奴吧?”幽闲笑笑,“我们就是在格斗场认识的,有一天,他的对手恰好是我。”

无寐觉得不可思议,“你——你怎么会?”

幽闲依旧云淡风轻,“那几年我组建商队,打算跨过沙漠去西方赚大钱来着,结果途中被手下背叛,钱财全失,自己还被卖到盗贼城格斗场,做了一名战奴。”

无寐师太惊讶到无语,她只记得幽闲向无疏师太打了个招呼,说是出去云游三年再回来,三年后她果然回来了,带着许多奇珍异宝,还送给自己一套精致的玛瑙杯,但从来就没提过战奴这些事情。

“呵呵。”幽闲打了个呵欠,好像这件事情与她无关,“其实这样没什么不好,因果循环,福祸相依,最后我还是衣锦还乡,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一定要学会相信别人,但是一定不要依赖别人。”

☆、桃夭

幽闲小时候经常为自己总有一天要回红叶庵做尼姑而郁闷,她很清楚,即使然镜挥刀自宫,也不可能变成尼姑,她必须要和他分开了。

所以她三番五次的建议主持十方:师傅啊,你干脆把红叶庵的无疏师太娶回来吧!

“为——为什么”,十方脸红了,难道自己那点小心思连一个小毛孩都能看破吗?

幽闲滴溜溜转动着墨葡萄般的大眼睛,纯真而透明,“你娶了无疏师太,师太就带着嫁妆来红叶

寺,我就不用去红叶庵了,您把红叶庵卖了换成钱,可以买好多好多糖饼吃!”

呜呜,幽闲是个自私的小魔鬼!十方和尚咬着佛珠泪奔。

在绝大部分人的观念里,嫁娶,就是爱情最完美的归宿。

十方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如此认为,他是个天生的军人。

军人,这个拥有世上最爆裂的破坏欲和最温柔的保护欲的职业,有时候是非常闷骚且郁闷的。

他们对书坊里热销的才子佳人小说呲之以鼻,说这是最虚幻可笑的事情,其实内心的嫉妒欲已经爆棚了——为什么都是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抱得美人归?!保家卫国的其实都是我们军人!有木有!有木有!为什么我们就得不到美人的垂青?漂亮的胸肌斗不过瘦不拉几的笔杆子?

唉,这也是没有办法事情,谁叫那些写言情小说的都是郁郁不得志的潦倒文人呢,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得不到美人的垂青,晚上孤单寂寞,只好在文字中寻找慰藉,甭管是小家碧玉、大家闺秀、公主郡主、青楼名妓,甚至那些不是人的狐狸精、鲤鱼精、女鬼什么的,最后统统都在书生床前解下石榴裙。

这好比饥饿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划亮一根火柴,幻觉中,那只烤得外焦里嫩的鸭子扑扇这翅膀肯定是飞向她自己,温柔的母亲只对她敞开怀抱,而非路边擦皮鞋的小男孩,尽管小男孩也冻饿的快要死去。

这和自私无关,因为这世上一半人总是不会懂得另一半人的痛苦。正如世上的一半人也不会懂得另一半人的快乐。

年轻的十方,既没有显赫的家世,也没有帅气的面庞,他被寂寞迫害的很惨,脸上的痘痘一波还没停息,一波又来侵袭,离毁容不远了。

好在他是个出色的武士,并秘密入选了皇家斥候营,为了任务,他假扮成普通人,伺机接近铸剑大师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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