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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捉奸的事情纯属一场误会,但沈熙妍还是连夜把小红安排到了后厨工作。
后厨就是和油烟打交道的地方,属于比较劳累的工种,而且一日三餐,周而复始,几乎没有任何偷懒的时间。
看着新调来的两个丫鬟,金赐只能苦笑一声。
一个名叫小桃,是个航空母舰。
一个名叫小柔,是个铁血真汉子。
这女人的嫉妒心,看来是不分年龄,不分朝代,都是一样的重……
“公子,需不需奴婢给您喂饭?”小柔粗犷的声音传来,搭配她的长相,活脱脱李逵转世~
“公子,您都出汗了,奴婢给您扇扇风吧~”小桃的声音传来,还是个死夹子!
金赐赶紧把这两个活菩萨请到了门外,酝酿了一会儿,才开始吃饭。
转眼就到了月明星稀的时间。
沈熙妍和凌风来到门外,喊他一起去夜市逛逛。
两人都换上了平时不一样的装扮,从服装和配饰,都做了一些调整。
这也可以理解,就像年轻人去夜店,也得变装一下。
沈熙妍简单化妆了一下,颜值再次提升了一个档次,看的金赐垂涎三尺。
不过凌风似乎伤的不轻,竟然拄着拐杖,打着石膏。
金赐有些愧疚,毕竟自己抢了他的表妹,他虽然武功高强,却从来没有对自己恃强凌弱。
“凌风,先前的事情,是我不对,我不该出手伤了你……”
凌风听到金赐真挚的道歉,竟然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
“金赐,这不关你的事。估计是我白天练功时,不小心弄伤了脚,所以你一碰之下,暗伤发作,骨头才会裂开……”
金赐暗自咂舌,没想到这道气的力量这么强,他只是控制了十分之一,竟然就将凌风的骨头打裂。
不过对方伤的越重,他的心里越愧疚。
“总之是我不对,我给你道歉,希望你可以原谅我。”
凌风笑着拍了拍金赐的肩膀,随意地扭动了一下受伤的脚。
“兄弟,真不关你的事,而且区区小伤,几天就康复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金赐同样拍了拍凌风的肩膀,笑道:“好兄弟。”
突然,一道嘤嘤声传来。
只见沈熙妍红着眼眶,走过来挽着金赐和凌风的手臂,哽咽起来。
“妍儿看见表哥和金赐能相处融洽,真是太高兴了,真希望我们三个可以一直这么生活下去。”
金赐温柔地擦拭着沈熙妍的左脸,凌风宠溺地擦拭着沈熙妍的右脸。
“小傻瓜,别哭了~”
两人相视一笑。
不过凌风还是撇撇嘴。
“虽然你和表妹情投意合,但我也不会放弃,若是你有所松懈,表妹就是我的了!”
金赐装作大度的样子,表面看不出异样,但心里却暗自咒骂起来。
“小兔崽子,别给你几分颜色就想开染坊,敢跟我抢这碗软饭,下次连你三条腿一起废了!”
夜晚的集市,反而比白天更繁荣。
新朝建立,百废待兴。
朱元璋为了大力发展农工商,尽快恢复国家的元气,所以废除了元朝设置了近百年的‘宵禁’制度。
正所谓憋的越久,爆发的越强。
所以到了现在,商户们通宵达旦的营业已是常态。
当然,实质上还是为了生存。
逛夜市的基本上是年轻人,因为在哪个时代都一样,年轻人就是作死的玩。
夜市的内容可谓老生常谈,就是吃喝玩乐。
因为没有现在健全的野生动物保障制度,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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