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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赐被两名家丁搀扶着上了马车,宽大的马车内,只有他一人独坐。
远处是沈熙妍、沈富、凌风的谈笑声,近处是家丁小厮们窃窃私语的非议声。
“沈家小姐怎么看上这么一个病夫……”
“谁说不是呢,一副骄里娇气的模样,我都比他强,真是没天理!”
金赐掀开轿帘,学着以前车间主任的样子,昂着脖子板着脸。
家丁们立刻闭上了嘴。
放下轿帘,金赐脸上浮现一丝笑意。
上一世,他在车间里埋头工作,被领导看上一眼,都会吓的半死。
这一世,他还没入赘成功,就已经体验到了高人一等的爽快感觉。
“哎,我现在这副样子,不就成了小人得志的嘴脸了!”
压制住心里的躁动,重新靠在柔软的丝绸上,舒服的眼睛都眯了起来。
丝绸在古代,只有达官贵人才能使用,不过普通人即使想用,他们也买不起。
他座下的丝绸就是有名的宋锦,色彩丰富,工艺极佳,已经堪比现代的纺织品。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就是图案略显单调朴素,千篇一律,有点老气。
马车颠簸之际,一幅画卷掉了下来,只见上面的落款,正是元代着名作家关汉卿。
这幅画卷的内容,是关汉卿的名作《窦娥冤》的续作孤本,是他本人的纯手稿真迹。
上面很多地方都有涂改的痕迹,甚至有几滴暗沉的血迹,估计创作的时候动了不少脑筋,到了呕心沥血的程度。
这要是在现代,那就是价值连城,但在这里,那就是鸡肋的东西。
金赐看了一遍,随手就将这位名人的劳动成果扔到了马车外面,被马蹄踩的粉碎。
关汉卿的名气虽然不小,但是元朝刚刚倒闭,新旧更替,他的这些作品题材不受推崇,也不符合明朝目前蒸蒸日上的氛围,成了时代的眼泪。
“金赐,我们到了。”
马车外面,传来了沈熙妍的声音。
沈家武馆坐落在卧龙镇的cbd,占地两千平米,上下三层,类似四合院的构造,是当地的地标建筑之一。
目之所及,街道上一片萧条,很多店铺都经过了战火的洗礼,变得破败不堪。
沈家武馆却安然无恙。
四人走进武馆,过百名弟子立刻上前行礼。
每个人都穿着印着‘沈家拳’字样的练功服,个个身形匀称,唯独双臂特别强壮。
“拜见馆主!”
沈富微微点头,吩咐各位弟子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沈家武馆从事着很多业务,而最重要的一项业务,就是承接官府的差事。
比如捉拿凶犯,押送镖银等等,九成的官府差事都外包给了沈家。
“难怪沈家可以做大做强,原来是背靠大树好乘凉。”
金赐听了一会,就开始闭目养神起来。
这种领导开会训话的情况,他以前听的太多,现在不想再参与这些事情。
沈富一边听着汇报工作,一边用余光扫过众人,心里暗自点评……
凌风始终保持蹲着马步的姿势,认真地记着笔记,虽然额角隐有汗水,但一直坚持不松懈。
“不负韶华,少年郎!”
沈熙妍规规矩矩地站着,没有丝毫娇气和优越,拿自己和寻常弟子一样。
“有女如此,夫复何求!”
金赐瘫坐在椅子上,双目紧闭,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
“病秧子,烂泥扶不上墙!”
半个小时后。
汇报工作终于结束。
凌风带着二人来到初级练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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