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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时候,沈熙妍吵着要去夜市,杭州府是大城市,肯定热闹又好玩。
不过凌风以安全为由,严词拒绝。
但仅仅是一个香吻,这个舔狗就败下阵来!
五人一番乔装打扮后,带上剩余的十二个保镖暗中保护,赶往南宋时期留下的皇城根儿。
虽然过了一百年左右,这里依旧是杭州府最繁华的地方,受宋朝文化的影响,这里文风鼎盛,只要长了嘴巴的都会吟诵几句诗文。
到了消费的时候,就是韩清涟的主场,他的地位也水涨船高,在一声声清涟哥哥的叫声中,银子一把一把的往外送。
小翠哪里见过这场面,只见沈熙妍一只小手乱点,点到什么就买什么,从来不问价格。
尤其是沈熙妍游走在三个男人之间,真的让人三观碎了一地。
虽然小翠身世凄凉,但她的人格一点没受到影响,否则怎能顶住洗脑的压力,在落入魔窟之前逃了出来。
小翠的表现,金赐全部看在眼里。
当沈熙妍和凌风两人亲嘴的时候,这个小丫头的脸上明显有一丝难过。
古代英雄救美,只要男子不是歪瓜裂枣,一般女子都会以身相许。而且凌风为人正直仗义,块头又大,对女人来说就是最有安全感的男人。
这种表现是金赐喜闻乐见的,既能拯救一个身陷苦海中的女子,又能捆住凌风这个舔狗,两全其美。
“小翠,妍儿就是个千金大小姐,她的性格就是那样,你别介意,好好留在凌风身边,以后他就是你的男人。”
小翠有些害羞地低下头。
“金公子,小翠这种出身,哪里配的上凌大哥这样的人……”
金赐劝说道:“小翠,你千万不要妄自菲薄,人的出身很重要,但人的品格更重要。就拿我来说,我只是一个街溜子,妍儿不是照样和我定下婚约。”
这话说出来,他自己都有点脸红。
不论是上一世和这一世,他的品格都不算是一个高尚的人,能被沈熙妍看上,他也不知道为什么。
若是以貌取人,好像也不全对,否则沈熙妍在遇到韩清涟的时候,早就一脚踢开他了。
小翠看着不远处,沈熙妍正搂着韩清涟亲嘴,有些难以置信道:“金公子,可是你们这样的行为,小翠有些不理解……”
金赐轻轻摇着纸扇,云淡风轻道:“做人的眼光和格局要打开,拿的起放的下,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如果还在意,那还怎么能成大事。”
鸡毛蒜皮的小事……
小翠的眼神极为复杂,转头看见沈熙妍再次投入凌风的怀抱,唯唯诺诺地说道:“金公子,小翠真的很佩服你的胸怀……”
金赐早已习惯别人看他像看绿毛龟一样的眼神,悠哉地来到炸串摊子前面点了一份羊腰子。
摆摊的商贩狮子大开口,直接要了一百个铜板。
这价格已经溢出十倍,但金赐根本不在乎,反正都是韩清涟这个大冤种付钱。
这里十个摊子里面就有五个是关于吟风弄月的内容,摊子前面摇头晃脑的书生很多,唐诗宋词是主流,四书五经也偶有涉猎。
这种出风头的事情,韩清涟立刻虎躯一震,而他的文学功夫确实比他的腿脚功夫厉害,轻松横扫了几个摊位。
时辰已经不早,该逛的都逛了,可是在路过一个算命的摊子时,沈熙妍又好奇地停下脚步。
凌风劝阻道:“表妹,这些不过是江湖术士的把戏,根本不足为信,时辰不早了,我们回去休息了。”
算命先生高深莫测地说道:“举头三尺有神明,信则有,不信则无。问前程,问姻缘,不准不要钱!”
凌风一脸不服气的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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