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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无讼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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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对于这句话一般的翻译是这样的,即听取诉讼审理案子,我的做法与其他人是一样的,但是有一点是不同的,不同点就在于要力争使争讼从根本上就不要发生。无情者不得尽其辞,也就是说,违背实情的人不敢在公堂上进行狡辩,或者说不能让他在公堂上进行狡辩,而要使其有所敬畏。大畏民志,使民心有所敬畏,此为知本,这就是孔子之道的根本。

然后我们从观心修行的角度来解读这句话。

听讼,讼就代表一种争辩,争辩是非曲直,在公堂上审案子,法官听取辩论的双方即原告和被告的双方在公堂上争辩是非曲直,叫做听讼。由于原告和被告双方都站在自己利益的角度,与对方针锋相对,执着于自己正确对方错误。这一点就非常像我们心中的妄念。我们心中的妄念,正是因为对各种事物的分别、执着、攀缘、纠缠等,有各种分别对立,从而形成了各种妄念和妄想。

听讼,这个听,就是仅仅是专注的听,而不涉入,不攀缘,不评判,仅仅是客观的听。所以说这个听在观心中就代表观,特别是通过反闻闻性的方法去观心修行的时候,听就是反闻自性。听讼,就是静静的观照自己内心念头的各种表演,但是不追随,不攀缘,不涉入,然后让心中的妄念自消自融。你只要静静的看着它,让它自来自去,当你一直这样静静的听,静静的观,最终妄念就会自然地消融。

这个情形也非常像在公堂上相互辩论的双方将各自需要陈述的内容,全部尽情地诉说完了,想说什么想要表达什么都全部说完了,再也没有什么要说的了,这个时候诉讼的双方原告和被告就安静下来了,然后静静地来听法官的宣判了。

在观心修行中其实也是类似的情形。对于我们心中的念头,不要去压抑它,只需要静静地看着它,看着它在你内心中的各种表演,它想怎么表演都可以,但你不要去追随它,就像法官一样静静地听,诉讼的双方将他们所有想说的要说的全部都说完,说完之后就静下来了。当念头躁动不安的力量全部发散出来了之后,自然就会消融在内心的空静之中。

我们心灵的本体就像无云的天空一样,无限的深远、宁静、空寂。而念头就像天空中升起的云朵,云朵来来去去,当没有任何一种新的能量给到念头,念头就会自动自然的消融。但假如你在观照的过程中,对念头有所干涉,不管这种干涉是压抑、评判,还是想断掉念头,不让它表演,甚至忘记了观照而去追随、攀援念头从而生起了更多的念头和妄想,这些都是在为妄念增加能量。也就是说不管你是正向的干扰,还是负向的干扰,但其实都是在增强妄念的力量。因为起心动念想去干扰的这种心念本身就是妄念。所以说当我们去观照念头的时候,只要保持静静的旁观、静静的旁听而不攀缘就可以了,这也叫做观而不随。

“听讼,吾犹人也”,用观心的语言来说,就是观照内心的念头,看起来所有的修行者都是一样的,都是在观心,我也像别人一样在观心,但是虽然看似一样,但其实并不一样。就像每一个静坐修行的人,表面上看起来都是一样的,静静地坐在那里,但每个人内心的状况是完全不同的。

“必也使无讼乎”,必定要使自己的内心达到“无讼”的程度才可以。无讼,就是“讼”不再生起,而且是自然地不再生起。在观心的过程中,当我们一直这样静静地观照内心的念头,观而不随地进行训练,一天天一周周一月月一年年这样长期训练之后,就会发现心中的念头越来越少了,最终就会达到一种像静止的水面一样的状态。这样的状态就是没有妄念但你的听或者观却依然灵敏灵明的状态。这就是无讼的状态,也叫做无念的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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